佳木斯市东风区进一步落实“优者奖”要求的政策建议

中央在用人导向上,相较于以往常提的新增了“优者奖”,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是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大以来,这项工作不断推进,让很多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脱颖而出,产生了较好的示范引领效应。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是对干部选拔导向的进一步细化明确。进一步落实“优者奖”要求的政策建议是对选人用人机制的进一步健全完善,意义非凡。

明确优者的评价指标标准。通过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准确定义“劣者优者”,为党员干部树立一把看得见、摸得着的标尺,并一量到底,把“提笔就写、遇事能干、素质过硬”,经得起推敲和检验的“优者”选出来、用起来。坚持优中选强,把干了什么事、干成多少事、干好哪些事作为重要评判标准,注重选拔任用在基层一线岗位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确保才华在一线展示、成绩在一线检验、干部在一线选拔。

是构建完善的考指标体系“优者奖”的前提和关键是把真正优者识别出来。现实中,考核评优还不同程度存在“论资排辈搞平衡”、“干得好不如说得好”等不良风气和做法。如果奖的不是真正的优者,不仅达不到激励干部的作用,还可能堵了优秀干部的上进心、污染风清气正的干部生态。这就需要在考核评价体系的构建和实施中下足“绣花”功夫。考核内容上,要体现系统性,坚持“考人”与“察事”结合起来,全方位考核干部的工作业绩、创新能力等各个方面的实际情况;考核程序上,要体现规范性,过程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考核权重上,要体现差异性,不能“一件衣服大家穿”;奖励形式上,要体现丰富性和差异性,以精神奖励为主,必要的物质奖励为辅,优中之优的可以授予荣誉功勋等。考核一名干部不能仅停留在体制内部,还要多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评价,真正把各方面能力素质优秀、受群众好评的干部评出来。

三是健全科学的奖前监督体系。在实施个性化、差异化、特色化的考核筛查前,首要严格政治标准。坚持把政治素质作为干部考察的首要内容,并贯穿到干部上选下派全过程各环节,依托政治素质考察制度,用好政治素质问题,同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制度,形成考察合力,对政治素质不过关的干部“要否决、敢否决”,以最严标准把好治素质首关。在建立健全分类考核评价体系,结合工作具体情况,设定针对性的考核内容、指标、方法,确保在考核的过程中考准考实。在脱贫振兴、复工复产等一线任务中“零距离”识别了解干部,以确保考核的程序规范、过程透明,为干部树立“劣者汰、优者奖”的正确价值导向,考出压力、考出动力,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四是大力营造争当优者的浓厚氛围。“优者奖”的最终目的是形成百舸争流争当优秀的良好氛围,从而激发干部干事敢闯敢干的强大动力。各级组织部门不仅要有“优者奖”的硬举措,还要加大政策宣讲和典型宣传的力度,通过发展使用一批、表彰奖励一批、宣传报道一批的做法,为广大干部树立一面旗帜,形成“头雁效应”鼓励形成见贤思齐、崇尚优秀的良好氛围。让想干者能干,让实干者干成,解优秀人才干实事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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