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改后基层党组织怎么建?

当前,各地正在加快推进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垂管改革。笔者结合日常工作和调研,认为基层在垂改推进中,还有党的建设、乡镇(街道)环境保护职责落实等一些困惑亟待破解。

基层生态环境机构党组织怎么建?目前,基层生态环境部门无论是市级还是县区级都建立了党组。《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市级环保局党组报市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后,可在县级环保分局设立分党组。”一些地方在改革推进过程中,经市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设立了分党组,但今年4月6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第十一条却排除了基层生态环境部门设立分党组的可能性。

目前一些地方或设立总支,或设立党支部,党组织设立不规范。《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条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为加强基层生态环境系统垂改后党组的建设,建议参照公安机关、自然资源部门的做法,报请市级党委组织部门设立市级生态环境局党委,在县区生态环境局设立党组,强化党的建设和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市、县区级生态环境局党委、党组接受所在市党委、地方党的机关委员会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领导,并向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党组请示报告党的工作。

基层生态环境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怎么建?目前,基层生态环境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的是综合派驻。垂改后,为防止出现“上级管不着、基层管不了”的状况,需要切实加强基层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建议考虑市级纪委监委单独派驻市级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对市级生态环境局党委(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实行监督管理,对派出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职责。派出县区生态环境分局明确一名党员副职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纪检干部。

乡镇(街道)环境保护职责怎么落实?目前,乡镇(街道)一级虽挂环保办牌子,但无专人专编、无专项经费。建议抓住垂改契机,建立乡镇环保机构,具体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环境宣教及环境监管执法,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参与并协助上级部门处理突发环境事件,保障辖区环境安全。为适应环境监管工作网格化需要,乡镇(街道)应明确相关综合办事机构具体承担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并加挂“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经济发达、工业集中、人口密集、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生态环境监管任务特别重的乡镇(街道)应创造条件单独设置生态环保机构。乡镇(街道)统一增设环保编制,下拨专项经费,真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作者单位:四川省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本文信息来源为 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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