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杰:关于易地搬迁后续问题的思考

我所在的村委会有3个村小组涉及到易地搬迁,由于搬迁地与原居住地有一定距离,农户搬迁后需要在原住地养殖牲口、种植农作物,而且规划的新建房面积只用来居住,农户的物品储存成了问题,又由于当地农户都有提前制作棺木的习惯,棺木的存放也成了问题。基于以上的原因,老村落的拆除复耕复垦迟迟没有进展。想必不少涉及到易f地搬迁的地方都会面临“建新拆旧”中拆旧难的问题。对此,笔者有一点自己的思考,供讨论。

一是转变认识,变难题为契机。面对政策的硬性要求和拆除难的事实,部分村干部没有思路,只看到难处而不善于想办法。实际上,易搬迁有很多显而易见的好处,包括改善农户的居住条件、交通条件,减少安全隐患,同时拆除旧房后农户也会增加部分耕地。易地搬迁前,农户的发展限制于糟糕的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村委会也缺少合适的产业支撑。借着旧房拆除的契机,可以考虑产业的规划,拆除的同时引进合适的产业,鼓励农户以土地入股,增加经济收入,也可以带动一定就业。另外,如果不进行坚决的推进,农户将一直维持这种“两地分居”状态,虽然搬迁了但仍离不开老地方,违背了易地搬迁的初衷。

二是运用市场化思维,利用好现有条件。村委会一共400多户,涉及易搬迁的100多户,可以考虑利用剩下300多户的资源解决易搬迁户的问题。笔者在走访中发现,大多数年轻人都已经出去务工,非搬迁户中其实有大量的空房闲置。通过引导农户的市场化思维,300多户非搬迁户可以出租自己空余的住房、牲口房、存储间,搬迁户租用这些资源满足自己的需求。如此,非搬迁户可以获得一定的租金,搬迁户解决了没有足够空间的问题。为鼓励搬迁户租房,可以给予一定的补贴,同时村委会作为免费中介对接资源信息,由双方自愿选择“房东”和“房客”。

三是完善基础服务设施,转变村委会定位。针对搬迁户需要回原居住地附近种地的问题,可以设置摆渡车,根据农户的生产规律合理安排车次,解决下地干活不方便的问题。针对棺木存放的问题,可以保留几处原村落中条件较好的房屋作为存放点,由农户自己选择存放点,每个棺木存放收取一定费用,作为搬迁前后房屋差价的补偿,这样同时可以解决在原居住地建房好于搬迁地新房而不愿拆除的问题。综上,村委会并不需要给农户盖牲口房、储物间,事事包揽,而要转变村委会定位为基础保障方、信息提供方,而非“事事大包干”。

此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农户思维方式的转变(租房意识、迷信思想),大量的宣传动员工作,搬迁户需求和非搬迁户可提供资源信息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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