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几点思考

随着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扶贫工作的重心将转向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平稳过渡。因此,在严格保障脱贫质量和成效的前提下,扎实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是我们面临的现实课题,也是当前“三农”工作的重点所在,这对于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本情况与现实状况

(一)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近年来,脱贫攻坚工作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下,在全国各族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和接续奋斗下,取得了决定性成效,贫困村全部实现了出列,贫困户稳定脱贫。一大批贫困村“旧貌换新颜”,形成了“一村一品、一村多品”的产业格局,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村容村貌得到较大改观。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贫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2020年1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脱贫攻坚总结评汇报会议时指出,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当前,我们工作的重点是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有效对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做文章、下功夫。

(二)乡村振兴实施迫在眉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在十九大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城乡一体发展、融合发展的必然要求。脱贫攻坚完成之后,农村这一主战场即将面临乡村振兴“登场”,在这一过程中,精准扶贫如何对接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怎样推进实施都是“三农”工作必须思考的问题,也是今后工作的核心内容和重中之重。当前,全国乡村振兴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农村的历史欠账仍然较多,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乡风文明建设、品牌规模产业打造、人力资源体系建设依然存在一定的不足和短板,亟需补足补全。这些因素如果不解决好,势必影响乡村振兴的实施和质量,势必影响农村的发展进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脱贫攻坚面临的后续任务仍然较重。贫困对象脱贫之后,由于内生动力不足和诸多不确定因素,如果不继续“扶上马、送一程”,一旦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件等影响,极易出现脱贫不稳定、再次返贫现象。2020年前我们仅仅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依然艰巨,相对贫困仍将长期存在,怎样解决相对贫困,是我们今后工作面临的现实状况,也是后续扶贫探索和实践的重点。

(二)乡村振兴取得的实质性成效不够突出。从日常工作实际和基层调研了解的情况来看,乡村振兴战略在基层实施成效不够明显,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策了解不深,指导性不强。由于当前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如何对接没有十分明确、详细具体的参考内容,无任何可供复制、借鉴的方法经验,多数基层干部对乡村振兴的了解仅是“框架式”的“二十字”(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治理有效、乡风文明、生活富裕),不愿意亲自探索实践,存在“等一等”、“观望着干”的心理,担心“摸着石头过河”产生风险和麻烦。二是基层规划不够到位,操作性不高。当前虽然有的地方提前谋划了乡村振兴规划设计工作,但是绝大多数是2018年制定的,规划的时间段只截止到2020年,理念不够新颖,设计不够全面,具体操作性不强,没有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听取意见建议,调查研究不够,规划认可度较低。

(三)农村现实状况与发展目标差距较大。一是“人气”不足,“人才”较为匮乏。从当前农村的人员结构来看,居住在农村的绝大部分为“三留守”人员、部分大病、重病患者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这些对象基本上没有劳动能力,且在知识、技术、技能等方面不占优势。二是优势不大,特色不够突出。近年来,在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等推动下,农村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与之前相比,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农村整体发展依然存在不少瓶颈,与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三是机制不全,精神文明有待提高。近几年来,绝大部分村庄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场所均已建设到位,环境卫生有保洁员、群众活动有场所,生活便捷程度大幅提升,但是,由于缺乏长效管理维护机制,农村公共设施及公共服务场所“建得好、毁得快”,乱倒垃圾、聚众赌博、邻里关系不和动干戈等不文明现象依然存在,农村发展整体水平亟待提升。

三、相关建议和对策

(一)高标准严要求编制规划,做到无缝对接。要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者之间的有效对接,必须注重两者之间的规划编制,强化脱贫攻坚规划与乡村振兴规划的接续支持,在总的方向上把好关口,不至于“跑偏”或者“跑错”。具体而言,就是要认真研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等纲领性文件,吃透弄懂精神,把握核心关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吸纳各方合理先进的意见建议,要遵循乡村建设规律,科学规划,通盘考虑,高标准严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规划,以规划引领指导工作开展。镇、村级规划编制要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突出差异性、注重操作性、发挥长效性,不能“千篇一律”。

(二)切实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实现平稳过渡。各级各部门针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均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要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在确保“脱贫不脱政策”的前提下,应重点关注扶贫政策与乡村振兴政策两者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对于两者都涉及的政策,不能出现政策之间相互“打架”、相互“脱节”,或者政策调整变化频繁、“朝令夕改”等现象。相关行业部门要强化彼此之间的对接联系,加强沟通交流,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有效性,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关政策实现有效“接轨”,稳步过渡。

(三)强化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动力活力。一是把“人气”吸引回来。要大力实施“三乡工程”(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市、镇两级要出台相关吸引人员返乡政策,充分发挥项目、资金、市场、资源等核心要素作用,吸引眼界宽、思路活、资源广、有资本的企业家、科技人员、乡贤等回乡投资兴业,凝聚乡村“人气”。二是把人才引入进来。通过对外招聘引进、内部培育输送相结合方式,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建设,储备中坚核心力量,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人才保障。市、镇级层面,可拓宽人才进入乡村渠道,创新“招才”方式方法,精准引进乡村发展的各类专业技术性人才。村级层面,可依托创业致富带头人、乡贤能人、大学生村官等“生力军”,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扎根农村的“土专家”“田秀才”,不断培育和建立村级实用“人才库”。三是把队伍建强起来。进一步抓好党建工作,强化队伍建设,发挥好村党支部书记“领头雁”作用,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凝聚力、战斗力。在抓好班子、配强队伍的基础上,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和机制,更好发挥村庄理事会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作用,确保打通乡村振兴“最后一公里”。

(四)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制度保障。一是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工作机制。继续参照“五级书记抓扶贫”机制,严格执行“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制度,压实压紧责任链条,形成“责有人负、事有人干、工作有人管”的局面。同时,也要充分发挥社会、市场的作用,积极引导参与乡村振兴,由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转向政府与社会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乡村振兴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基层干部学习培训力度。要切实采取行之有效、丰富多样的方式加强对基层从事乡村振兴干部的培训学习,健全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机制,开展针对性考察、参观,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真正打造一批“懂业务政策、爱农村农民、善实践操作”的乡村振兴人员队伍。

(五)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产业,推进产业振兴。一是做大产业规模。要在现有扶贫产业基础上,壮大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条,推动产业扶贫向产业振兴转变,深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激发乡村内在发展活力,稳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是做优产业特色。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健康养生等乡村旅游产业,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完善乡村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丰富乡村旅游产业内容,打造“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基层网立场,发布者:852240467,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jiceng.org/povertyrelief/56275.html

(0)
上一篇 2021-09-20 13:35:23
下一篇 2021-10-03 00:26:08

你可能感兴趣的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投稿指南 网址导航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
//Cla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