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穷是经济问题还是道德问题?

贫穷不是纯粹客观的经济社会现象。随着时间、空间的改变,贫穷的定义有所不同。今天专家为所谓贫穷线作出种种界定,认为贫穷是一个可客观量化的经济现象,是因为现代人相信可以客观地拟定—套“解决”贫穷的政策。这是现代工业化国家的社会福利政策的基本出发点,但并非放诸四海皆准。

传统社会,无论中西,对贫穷有迥然不同的看法。首先,它不全然是社会经济问题,也是道德问题,而在不同文化中,贫穷所象征的意义也不相同。贫穷被视为一需要解决的社会经济问题,并非理所当然,而是经过曲折的历史变化所产生的新概念。所谓历史变化,不单指社会经济上的,还有思想文化上的。不同的历史时代有不同的贫穷概念,贫穷不一定成为公共课题,关切贫穷问题的人,或担当济贫任务的人也有所不同。本节主要追溯中国在明末之前贫穷观念的演化,以及历史上不同的济贫团体的表现。探讨这段历史有助于我们了解明末以来贫人为何会成为社会问题,以及明清慈善家的特别历史意义*。

“贫穷”这个观念通常有两层意义,一属社会经济层面;一属道德层面。对西方“贫穷”观念的历史演变作过系统研究的学者Himmelfarb认为直到19世纪,虽然有亚当·斯密及马尔萨斯等经济学者对贫穷状态作了理性的分析,但是贫穷在西方社会中依然基本上是个道德上的观念。在中世纪早期,以基督教为本的西方文化以道德意义赋予贫穷,由于耶稣的形象是一个穷人,所以贫穷有正面的意义;自16世纪以后,穷人以及游荡的乞丐被视为疾病,尤其是黑死病的媒介,贫穷的道德意义从正面渐转为反面,在继之而来的商业发展时代中,经济实力成为衡量个人成功的主要标准,贫穷、无业的人,自然进一步受到道德上的谴责。贫穷在西方的意义随着宗教、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的变化而有了极端的改变。

中国历史的发展与西欧国家极为不同,“贫穷”此一观念在中国社会的演变自然也与西方大异其趣,但与西方一样,这个观念的演变一方面关联着社会结构的演化、牵涉着经济发展的步伐;另一方面也挣脱不开传统思想的窠臼,演变过程不明晰,隐含着很大的暧昧性。同时,由于中国文化中没有像中古基督教那样具绝对性的宗教思想,而且中国社会也很早就脱离了封建制度,阶级间的藩篱比较容易跨越,比西方社会有更大的流动性,探讨贫穷及贫人这些观念在中国文化中的发展比在西方恐怕更为困难。

大体而言,在宋以前,虽然贫富的差别在中国社会一直是明显的经济现象,但“贫穷”并不构成一个需要解决的特殊经济社会问题。有“齐俗”理想的早期社会虽也论及贫富的差别,但是这种差别只是一种抽象的经济概念,司马迁认为这种“自然”的差别是“物之理”,韩非子认为当政者应以税赋方式来“均贫富”,对他们而言贫富只是笼统的经济分类概念,贫人并不构成一具体的、可能危害国家经济的社会类别。在当时人的观念中,贫民之所以构成社会问题,并非单纯地由于物质上的匮乏,而是由于缺乏家族邻里的相助,古书中不将纯粹生活困苦的人作为一个独特的社会类别来讨论,而将鳏寡孤独这四种在人伦上有缺憾的人等同为贫人,《孟子》中的一段最具代表性:“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曰寡,老而无子曰独,幼而无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梁惠王下》);《管子》中则以孤、老寡及老鳏三者为政府应接济的对象:“此三人者皆就官而食,是以路无行乞者也,路有行乞者则相之罪也”(《轻重乙篇》)。换言之,在古人的观念中,制造社会问题的贫人主要产生自不完整的家庭,如果政府将这种伦理上的缺憾加以弥补,则社会上不应有无助的贫人,贫穷这个概念在社会问题这个层次上面也就等同伦理关系的问题。在没有所谓“贫穷线”观念的古代社会,贫穷作为一个社会阶层其实难以具有所谓客观的、经济上的定义,贫苦与无依也就自然被看做是同义词了。

古代中国认为贫穷和道德无关,贫穷状况在道德上是中性的。虽然《尚书》以贫为六极之第四,在凶短折、疾、忧之后,而《论语》也很清楚地说出:“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但是贫穷只是一种不幸的状况或命运,并没有反映当事人的道德,因此孔子接着便说如果贫贱“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换言之,个人的道德修养并不能决定他的经济状况,只表现在他如何面对不同的状况,所以“小人贫斯约,富斯骄,约斯盗,骄斯乱”(《礼记·坊记》),而“君子贫穷而志广,隆仁也,富贵而体恭,杀势也”(《荀子·修身篇》)。君子与小人的道德修养不同,见于他们处理贫穷与富贵状况的方式,可见贫穷本身并无任何道德上的不妥,也没有道德上的优越性,是一中立的状况。

虽然贫穷并不代表道德上的优越,但是在儒家的早期传统中,士的形象往往与贫分不开,而士人也爱以贫来表示清高。墨子就观察到当时的“世俗君子,贫而谓之富则怒,无义谓之有义则喜”(《墨子·耕柱》),即一般士人以为“贫”与“有义”有着某种关联。孔子的三名弟子颜渊、曾参与原宪(子思)也就成为中国两千年来贫士的楷模,而早期儒家文献中,亦多标榜三人的贫而好学,子思贫苦但有自得之志,富有的子贡不识趣地问他;“夫子岂病乎?”原宪曰:“吾闻之,无财者谓之贫,学道而不能行者谓之病,若宪,贫也,非病也。”这句话令子贡惭愧一生;而颜回自言有基本的物质条件让他生活下去,加上得到孔子的熏陶,“足以自乐”,不屑入仕以求更舒适的生活,令孔子也不禁“愀然变容”。春秋时代的隐士荣启期对孔子曰:“贫者,士之常,死者,人之终,处常得终,当何忧哉。”这句话也令孔子大为佩服(《孔子家语·六本》)而“贫者,士之常”这个概念也就深深地影响着后世的儒士,让不得志的士人得到精神上的平和。

不过,虽然春秋战国时代贫士的典型突出,但是其实在此时的儒家观念中,士人也不一定贫,也不必坚持贫穷的状况来突出本身的道德及学问,孔子即说;“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论语·泰伯》)*换言之,在春秋战国这个邦无道的时代,士人无位而贫,固属“正常”,但是在良好的政治环境下,有学问的人也可以、并且应该出仕并摆脱贫的状况。故墨子对世俗君子“贫而谓之富则怒,无义谓之有义则喜”的这种扭曲心态的评语是“岂不悖哉”(《墨子·耕柱》)。换言之,此时贫士的突出形象其实并没有在基本上动摇贫穷在道德方面的中性。

当贫穷不构成道德问题时,慈善组织难以成为一普遍社会现象。在中国,贫穷之所以成为道德问题,与社会身份等级的变化有直接关系。而中国身份等级制度的历史,虽然一直有变化,但总体而言,宋代以后的变化最为激烈;而俗世(官办的、非宗教的)慈善机构,也就普遍地出现在宋代以后;明末以来,又是另一段变化激烈时期,而此时出现的民间慈善机构也就更盛况空前。

本文选自梁其姿著《施善与教化: 明清时期的慈善组织》(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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