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自主性与政商关系重塑——基于民营企业家政府挂职现象的比较分析

方勇,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研究生。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在中国整个经济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民营经济的成长壮大,民营企业家阶层政治参与的途径愈加多元,国家对于民营企业家阶层的政治吸纳也呈现出差异化特征,尤其体现在对民营企业家阶层的各种政治安排上。20世纪80年代起,大量民营企业家被给予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政治身份,而到90年代,多地出现民营企业家直接出任党政机构领导职务的现象。民营企业家能否担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在当时引起了巨大争议。直到2004年,中央正式出台相关文件后这一现象才被明令禁止。不过,民营企业家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各级工商联组织的数量一直在快速增加。民营企业家政治身份的变化,彰显出政商关系的渐进演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并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等具体路径,尝试对新型政商关系的重塑。

与此同时,地方治理也处在深刻变革之中,其中一个新的政商互动现象开始引起社会关注:很多地方开始出现民营企业家在政府机构挂职的现象。比如,2013年7月起上海市陆续组织多批民营企业家挂任区县职能部门副职,山东青岛、广东佛山、安徽宿州、浙江丽水、嘉兴等地也先后组织民营企业家进入政府部门挂任相关职务。从对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安排上看,他们通过“挂职”的方式出任相关行政职务,与以往的名誉型政治安排相比似乎更加接近权力中心。与直接出任党政领导职务相比,“挂职”的方式又似乎显得比较“谨慎”,因此,这一新的政商互动现象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探讨。

本研究的中心问题在于:既然已经存在很多制度化的渠道为民营企业家阶层提供政治参与的机会,地方政府为何要甘冒“政治风险”,组织民营企业家通过“挂职”的方式出任相关行政职务?从纵向比较来看,这与以往国家为了吸纳民营企业家所做的政治安排,有何逻辑上的差异?从横向比较来看,各地民营企业家在政府挂职的背后,地方政府的自主性发挥又有什么不同?

一、文献回顾
(一)民营企业家阶层与中国政治发展
基于“没有资产阶级,就没有民主”这一理论断言,很多学者都在研究民营企业家阶层的崛起对于中国政治发展的影响,尤其是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能否推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民营企业家阶层能否成为与国家权力相抗衡的结构性力量,从而为政治变革提供动力。

但是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在当代中国,民营企业家意图改变现行政治体制的动力和企图并不清晰。有学者认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导致民营企业家阶层内部分化成寄生型和自立型两种类型,前者通过政治联系获得商业利益,为了维系既得利益会阻碍体制变革;后者在理论上有推动变革的可能,但为避免成为政策变迁的牺牲品他们会经常做出妥协。民营经济的发展对政治权力的依赖性较大,另外由于贫富差距带来的社会攻击,民营企业家阶层同样需要国家保护。由于民营企业家已经与政党国家体制建立起紧密的共生关系,他们对民主等议程并不感兴趣,反而愿意支持现行体制而非支持政治变迁,因此成为现行体制的积极维护者。民营企业家很可能成为国家的伙伴,而非反对者;他们更可能关注地方事务和程序问题,而非抽象的公共价值、政治与权利。

当然,民营企业家阶层在政治变迁上的低调并不表明他们日常参与的消极与被动,而是通过“适应性的非正式制度”,对国家的正式制度产生了结构性影响,使民营经济在有限的国家政策支持下得以迅速发展。在“超经济强制”的权力支配下,民营企业家通过与官员建立“关系性合意”这种非正式的利益关联来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这也印证了很多经济学学者的发现,即民营企业家的政治身份或“政治关系”有利于降低民营企业市场准入、融资的壁垒,提高资本获得和运营能力,这种政治关联可以作为一种替代性的非正式机制,缓解落后的制度对民营企业发展的阻碍作用,最终促进民营企业的成长。

由此可见,中国民营企业家充满着矛盾心理———倾向于接受当前的政治现状,对政治体系的变迁并不热衷,但由于腐败和官僚政治的负面性导致更高的运营成本,他们又支持一定程度的政治变革。更有学者将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底色形象生动地总结为“橡皮泥性格”,他们在未来改革进程中最可能扮演的是看客角色,并随时根据形势和需求变换立场成为政治发展的适应者和投机者。

因此,民营经济的发展和民营企业家阶层的兴起并没有为目前的政治变革提供足够动力。不过从地方治理实践来看,作为一个战略群体,民营企业家在政治发展和变革中,正在积极将自己设计为具有政治谈判力的组织化压力集团,在地方层次上有策略地实现自己的愿望。这也促使国家愈加重视民营企业家阶层的成长和壮大。如何在现有的政治框架内实现对民营企业家精英的有效吸纳,通过各种途径的政治安排和拓宽相应的政治参与渠道成为国家应对的主要策略之一。

(二)作为政治吸纳策略的政治安排:从边缘性安排到实质型安排
改革开放后的前十年,对于民营经济的成长,国家政策一直处于模糊和摇摆状态,关于民营企业家社会属性的争议也一直持续不断。在此间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家更多地通过给企业和个人争取“红帽”来尽可能地规避政治风险。总体上看,在1991年之前,国家对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安排缺乏明确的政策依据,而在实际操作中,政治安排的逻辑主要是从人大、政协等代表成员结构的全面性、广泛性上进行综合考虑,相关安排的层次较低、数量较少。

1991年中共中央15号文件对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安排提供了政策依据,政治安排已经成为政治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随着2000年《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以及中央统战部《关于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省级工商联会长试点工作的意见》的发布,党和国家对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安排不断加强。2001年党的“七一”大会以及党的十六大均作出“包括私营企业主在内的新社会阶层,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论断,并允许民营企业家加入中国共产党。之后,民营企业家的社会地位大为提升,入党比例显著增加,并且很多地方出现民营企业家成为党代表出席党代会的现象。由于在意识形态上的障碍大大减少,通过政治安排来实现对民营企业家的统战和激励也开始经常化和制度化。

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党国家体制下传统精英单一流动通道开始面临瓦解,民营企业家精英随着经济实力和贡献程度的提高,开始被引导、纳入具有广泛包容性的传统组织网络。对民营企业家精英的拉拢和吸纳,一方面可以防止他们对党和政府的权威提出挑战,达到继续维持原有体制的功能;另一方面也赋予这些群体一定的自主性,激发经济活力。在实践中,统一战线对民营企业家精英的政治吸纳成为执政党和政府处理政商关系的主导型机制。

但是,地方政府对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安排,似乎更讲究实用主义。在以经济绩效为主的考核体系下,地方政府通过政治安排来激励民营企业家投资创业或贡献税收成为惯用策略。跟以往给予民营企业家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政治身份不同,20世纪90年代开始很多地方政府出台政策,根据税收贡献程度,可以选拔民营企业家进入党政机构担任领导职务或给予享受相关政治待遇,来强化“激励机制”。由给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会员、青联委员、妇联委员等荣誉身份或者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甚至成为党代表,再到担任党政机构领导职位,国家对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安排逐步从荣誉性、边缘性安排向实质性安排演进,安排的“层次”不断“升级”。但这种“升级”在2004年被中央严格限定。2004年中央组织部和中央纪委联合发文明令民营企业家不得担任党政机关领导职务。至此,关于民营企业家政治安排的“红线”被严格划定。从2007年政协换届起,各地民营企业家兼任政协副主席的现象也开始减少。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经济发展史,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民营企业家精英政治身份的扩张史。中央政府划定的关于民营企业家政治安排的“红线”,也正被地方政府“策略性”地突破。全国工商联2008年调查显示,全国仍有205名民营企业家进入地方各级党政领导机构,其中担任省级党委委员的有4人,担任县乡两级政府副职领导的有61人。2013年起,部分地方政府分批组织民营企业家进入政府部门挂任相关职务,这种“挂职”的方式与以往名誉型政治安排和直接出任党政职务存在巨大差异,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因此,改革开放以来,作为政治吸纳的方式之一,地方政府对于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安排在不同阶段有着很大差异。但可以发现,在政强商弱的整体格局下,地方政府的自主性一直是影响政商关系发展的重要变量,在对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安排上更是存在多种逻辑选择。

(三)国家自主性、地方政府自主性与政商关系
1.国家自主性与地方政府的自主性
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以“社会中心论”为核心的多元主义和结构功能主义逐渐引起学界的反思,国家理论开始兴起。1985年《找回国家》的出版,国家主义作为一种研究范式最终形成,国家自主性的内涵也更加清晰。国家自主性是指“作为一种特殊组织,国家可能会确立并追求一些并非仅仅是反映社会集团、阶级或社团之需求或利益的目标”。“尤其需要考察当遭遇强势社会集团的现实或潜在的反对,或者是面临不利的社会经济环境时,国家能否提出独立的目标”。简单来说,国家自主性即国家独立于社会利益集团进行自我决策的程度。国家能够独立于社会而具有自主性,一是国家具有一些独特的、其他组织无法担当的功能,二是国家能从构成国家组织的诸多要素中获取自主性,具体包括官僚制度、财政、对军队与警察等暴力机关的控制,以及对众多信息和知识的垄断。国家自主性的强弱是一个国家能否超越集团利益政策的关键,在中国社会的转型过程中,国家的自主性还发挥了包括提供社会价值和运行规则,规制利益诉求,维护社会结构稳定的积极作用。

地方政府的自主性是国家自主性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其主要来源于地方自主权和地方作为利益主体和政治行动者的相对独立性。它强调地方政府相对独立的利益结构和特定的效用目标,以及地方政府按照自己的意志实现行政目标的自主能力。如果地方政府能够超越上级和地方其他社会力量的约束,基于自身意志实现相关政策目标的可能性越大或行为逻辑越明显,其自主性程度越高,反之越低。

2.地方政府的自主性与政商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绩效成为国家重要的合法性基础,地方政府逐渐成为比较独立的发展主体与利益主体。基于中央和上级政府的经济激励和政治激励,地方政府在实验主义政策模式的鼓励下,其自主性得到极大激发,发展效率也成为地方政府推行改革的主导性价值。如何以最有效的手段最快地推动经济发展,成为地方政府优先考虑的核心问题。这种发展路径决定了地方政府的经济决策具有浓重的“重商主义”和“亲商主义”色彩,政商关系也愈加暧昧紧密,这直接体现在地方政府对民营企业家的各种政治安排上,比如直接拿出行政职位来激励民营企业家投资创业或贡献税收。而这种安排,又不可避免地加剧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的互相渗透,并可能在此基础上产生更加紧密的政商联盟和共生性的庇护关系。

也有学者将上述发展模式概括为代理型地方发展主义,它在赋予地方政府强劲发展动机的同时,也在社会差异、公共服务和政府公共形象等方面造成了消极影响,成为当前社会矛盾激化的深层次原因。具体在政商关系上,地方政府的高度自主性和暧昧的政商关系带来地方经济发展高效率的同时,社会贫富分化也越加明显。随着社会力量对非均衡利益格局的不满情绪加大,如何继续维持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又及时回应地方公众对于改革成果公平、合理分配的强烈诉求,重塑新型政商关系尤为关键。

政商关系的现有研究带来了很多有见地的分析和思考,但这些研究多以“企业”或“企业家”为中心视角来探讨政商关系的发展以及企业对于国家的依赖。对于国家中心视角尤其是国家对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吸纳方式的差异性,以及经济新常态下地方政府对民营企业家政治安排的微观机制、自主性逻辑的比较研究较为缺乏。因此,本研究尝试以地方政府的自主性为理论视角,探讨国家对于民营企业家政治安排的阶段性变化,并剖析民营企业家政府挂职现象的背后,各地方政府在重塑政商关系上的自主性逻辑。

二、概念的定义、操作化和相关案例的类型学分析
(一)本文中的地方政府自主性
作为单一制国家,中国的地方政府从根本上说是两大政治委托人中央政府与地方公众的代理人,其行为有两大责任约束机制,即“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统一”。因此,地方政府自主性的内涵可以从纵向和横向维度进行理解。一是纵向维度的地方政府自主性,即地方政府能够在何种程度上摆脱中央或上级政府控制,按照自身意志实现相关政策目标。其最突出的表现,是对中央或上级政府政策的选择性执行。这种自主既包括“作为”的自主,也包括“不作为”的自主。二是横向维度的地方政府自主性,即地方政府在何种程度上能够摆脱社会利益集团的制约,保持自身在利益上的超越性和行为取向的公正性。在社会利益表达缺乏制度化渠道、各社会阶层利益表达的资源分布极不均衡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如果不能保持自身行为的自主性,就会出现被“俘获”的可能。

因此,本文对地方政府自主性的探讨,既包括涉及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横向自主性,也包括科层体制下的纵向自主性,核心关注地方政府对于民营企业家进行政治吸纳的具体模式构建和逻辑意图。

(二)民营企业家挂职的模式划分
各地民营企业家进入政府机构挂职,其关键差异在于他们挂职的领域不同,以及对于政府决策的影响力也不一样。因此本研究基于挂职领域和决策影响两个维度,将现有民营企业家的政府挂职模式划分成经济助力型挂职、专业顾问型挂职和学习型挂职,具体如图1所示。

1-23

具体领域:针对现有的案例材料,归纳民营企业家在政府挂任的岗位领域,如经济为核心的业务领域,或者社会综合领域。

对地方政府决策的影响程度:目前的测量维度包括民营企业家是挂任“实职”还是“虚职”,以及在实际政府工作中民营企业家在相关领域中的建议、决策是否得到采纳等。

(三)民营企业家政府挂职模式的类型学分析
1.专业顾问型挂职:上海市F区模式
2013年7月起,上海市委统战部与F区委联合建立“新社会阶层代表人士F区实践锻炼基地”,每年从体制外遴选3名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进入F区政府职能部门挂职,担任行政副职1年。2013年第一批挂职干部主要来自法律、金融、信息技术等领域的专业人士,F区针对其工作经历和专长,结合以往体制内挂职的制度设计,最终确定他们分别担任区司法局、发改委、科委这些党政机构的行政副职。通过引入“体制外”挂职干部,借助他们金融、法律、信息、科技等专业知识背景,提升相关部门决策的知识支撑和科学化,同时开拓“体制内”领导班子的视野。

截至目前,一共有三批新社会阶层人士9位代表进入体制内挂职,其中有律师、行业协会负责人,民营企业家、企业高管和投资人等,具体领域包括法律、金融、信息技术、人力资源、文化创意等,主要挂职岗位包括区发改委、科委、经委、人社局、司法局、文广局等部门行政副职。挂职干部享受相应的参会、阅文、决策等政治待遇。

挂职期间,这些新社会阶层人士不需面面俱到参与挂职单位的所有工作,而是针对接收单位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瓶颈问题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发挥专业优势和特长,以项目为抓手,分管或参与挂职单位的相关工作。其中,某投资人S挂任区发改委副主任,主持完成区担保中心由事业单位改制成企业的工作,顶住多方压力顺利完成改制。某律师合伙人L在挂任区司法局副局长期间,参与编写《F区人民政府依法治区规划》,健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机制,并建立起协助政府化解矛盾的公信平台。某公司高管W在挂任区人社局副局长期间,成功完成名校储备人才计划。某行业协会秘书长N在挂任区科委副主任期间,整合资源,建立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带来巨大经济效益。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Y在挂任区经委副主任期间,通过环境影响、安全生产、亩均效益、诚信体系等专业指标体系,完成全区1.2万余户工业企业的绩效评价,得到市级主管部门高度认可。另外,F区委定期邀请、安排挂职干部参加党外人士民主协商会、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在基地“推荐”下,已有2名挂职干部被增补为区政协委员。

从上海市F区的案例来看,地方政府安排民营企业家在政府系统挂职岗位涉及社会综合领域且决策影响较大。F区委安排民营企业家挂职一方面是基于上级政府的统战工作要求,另一方面是基于自身自主性的考量。首先,进入政府系统挂职的民营企业家多为各行业的专业型精英,地方政府在岗位分配上也是根据企业家自身的专业优势进行合理安排。其次,民营企业家在挂职期间都有专业性的工作任务和项目,并且所负责的工作项目都与政府当前面临的工作重点相吻合,民营企业家的专业优势能够充分发挥。从多名挂职干部被增选为区政协委员也可以看出,地方政府对于民营企业家在专业优势上的认可和肯定。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地方政府提升治理能力以及增加治理有效性,因此,安排各行业的专业型企业家精英挂任政府职能部门副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学习民企的高效管理和运营活力,更为关键的是,利用市场的专业性和信息优势弥补地方政府在精细化治理和专业化管理上的不足,从而提升相关政策质量,增强政府治理能力。

2.经济助力型挂职:安徽省S市模式
2013年9月起,安徽S市Y区每年选拔数名当地民营企业家在乡镇挂职乡镇长助理,一律不享受经济待遇,但享受乡镇副职政治待遇,并参与当地招商引资和美好乡村建设。这一想法源于地方政府对上级文件要求进行的创新性操作。2013年5月份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决定“在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Y区根据上级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关的制度设计。具体操作上,Y区委统战部联合区组织部、工商联等单位进行考察选择,经过程序性选拔,最终确认第一批民营企业家到其企业所在地挂职乡镇长助理。Y区委统战部工作人员透露,利用民营企业家“双重身份”能更好地提升当地招商引资水平。民营企业家人士能进入政府挂职,在客商眼中是政府释放亲商安商的“信号”,其中一位L姓民营企业家,在当地ZX镇挂职期间,引进针纺企业总投资高达1.2亿元。从结果来看,企业家基于双重身份在外地招商,的确提高了当地的招商效率。

重点参与这项创新工作的Y区委某领导认为,“民营企业家拥有政治地位,有助于优化政企沟通,通过参与当地政府的重大事务决策,不仅第一时间向企业传达政策信息,还能将企业声音带到政府部门、带进政府决策”。具体而言,这些企业家在政府挂职,享受乡镇副科级的政治待遇,具体表现为可以参加“乡镇副职参加的会议,主要是经济方面的会议,还有乡镇党委政府结合实际,特别安排的会议”。

从安徽S市Y区的案例来看,地方政府安排民营企业家在政府挂职岗位主要涉及经济领域,决策影响同样很大,这与地方政府当下的发展需求导向有关。一方面,地方政府看重企业家的社会关系网络所能产生的经济资源,安排民营企业家挂职使其具备双重身份,有利于推进当地招商引资工作;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家挂职岗位多为乡镇长助理,并且通过设计配套的“政治待遇”,民营企业家能够直接参与当地政府的重大事务决策,代表企业表达自身利益诉求,为地方政府的相关决策提供信息输入功能。

3.学习型挂职:浙江L市模式
2015年7月浙江L市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和市经信委共同研究确定18位新生代企业家到政府部门进行为期3个月的挂职锻炼。其中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7家单位各安排2名企业家,市金融办等4家单位各安排1名企业家。参与这项政策安排的政府S姓官员表示,“L市作为浙江民营经济最为发达的区域之一,企业家是最宝贵的资源。但现在L市众多民营企业正面临企业传承问题,第一代企业家普遍年龄较大,知识有限,企业转型升级也面临巨大挑战。新生代民营企业家是L市发展新经济和推进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政府应创造更多的条件帮助他们成熟、起飞”。

长期研究当地民营经济的市工商联某研究室C主任认为,L市新生代民营企业家普遍学历较高、思想活跃、富有活力、自我意识强,但在经验和阅历上相对欠缺,对党情、国情、社情、民情了解不多,大局意识和奉献意识也不太强,如果缺少磨砺和考验,会影响到当地民营企业的有效传承和转型升级,更事关L市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因此需要党委、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及时关心和引导。

L市当地家族企业对继承人的传统培养方式主要有接受正规教育、企业内部轮岗、企业外部历练三种方式。现在安排新生代企业家在政府部门挂职锻炼,能够防止他们落入旧惯例的枷锁并拓宽视野,增强其创新与创业精神,助力广大非公有制企业转型升级,特别是实现企业事业传承的需求。L市委组织部某副部长坦言,“新生代企业家在政府部门挂职,能够第一时间知晓政府部门各种新的发展要求、新的产业政策和新的改革措施,能够站在更高层面去分析研判各自行业的发展形势和未来趋势,从而更好地给企业进行发展定位和战略谋划。另外,在政府挂职还可以了解政府部门的工作流程、业务规定等,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办事、办更好的事”。参加第一批挂职的Z姓新生代企业家表示,“相比于父亲一代,我们这一代有受过高等教育、知识结构体系更为完整、创业起点更高的特点,但也同样面临着经验不足、社会阅历较浅的困境,自己从澳洲M大学毕业后,在公司各个岗位轮岗,但总感觉还是在内部学习,现在去市人力社保局挂职,就是为了能够更好地学习政府相关政策信息和项目流程,以更广阔的视野来接管企业”。

从浙江L市的案例来看,地方政府所安排的民营企业家多为家族企业的新生代企业家,挂职领域以经济领域居多也包含部分其他领域,但挂职期间新生代企业家对于政府决策的影响较小,主要是学习、历练为主。L市位于民营经济大省浙江省西南部,民营经济一直较为发达,整个民营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的85.3%,民营经济为整个L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贡献。但在新时期,L市民营经济发展也面临着严重挑战。一方面,随着第一代民营企业家年龄的增加,家族企业如何更好地实现传承与发展成为当务之急。另一方面,在经济新常态之下,家族企业如何实现转型升级并继续贡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也是地方政府的重要关切事项。地方政府通过安排新生代企业家进入政府系统挂职学习,主要是增强民营企业家,尤其是新生代企业家对政府产业政策、改革措施、工作流程、行业信息的学习能力和分析能力,提升企业运营竞争力,推进家族企业发展转型,保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持续。

从上述民营企业家挂职模式的具体案例来看,各地地方政府的具体操作和自主性逻辑存在明显差异,笔者对此进行了初步的总结梳理,具体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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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讨论
(一)地方政府的自主性与精英吸纳的模式变迁
民营企业家进入政府机构挂职担任领导职务,表明地方政府对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安排开始走向多元化模式,也充分体现政商关系在演进过程中地方政府自主性的变化。首先,民营企业家通过挂职的方式担任相关行政职务,与推选民营企业家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在工商联、青联、妇联等群团组织中担任一定职务等传统的政治安排相比,所获得的政治资源更多,对政府决策的影响也更加直接。其次,与之前推选杰出民营企业家代表进入各级人大、政协领导层,以及让民营企业家直接出任党政机构领导职务相比,“挂职”的方式并没有直接触碰中央对民营企业家政治安排划定的“红线”,因此这一新的政商互动现象充分体现出地方政府自主性的阶段性变化。

从纵向上看,地方政府自主性的“扩张收缩调适”决定了对民营企业家政治安排的阶段性变化。具体而言,在地方政府的自主性扩张阶段,对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安排会不断“升级”,比如在中央政府并未作出政策许可的情况下,各地为追求经济绩效积极推举民营企业家出任地方党政机构领导职务。在中央政府明令禁止之后,地方政府自主性会因中央政府的直接介入而纵向的自主权减少,其自主性会得到收缩,相应地表现为民营企业家在党政机构任职的现象大为减少。在经济新常态之下,虽然存在中央禁令,但基于维持地方经济增长或促进转型的需要,地方政府的自主性会基于理性选择作出相应的调适,比如让民营企业家以“挂职”的方式出任行政职务,以对中央政府的禁令进行策略性地“规避”。

(二)地方政府自主性的差异化逻辑与民营企业家政府挂职的多元模式
从横向上看,即使是同样安排民营企业家进入地方政府挂职,其挂职模式和地方政府自主性的逻辑内涵还是存在明显差异。本文将不同挂职模式背后的政府自主性逻辑分别归纳为治理式吸纳、经济绩效型吸纳和“家长主义”式吸纳三种逻辑内涵,具体如表2所示。下文将对这三种逻辑进行简要介绍评析。

3-9

1.治理式吸纳在民营企业家的专业顾问型挂职模式中,地方政府选拔作为行业精英的民营企业家进入对口部门挂职,一方面,学习民企的市场活力以及强化对相关领域的敏锐性,提升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效率;另一方面,发挥各行业精英在相关政策领域的专业性知识,为他们构建更有效的参与路径,以改善相关政策议题的合理性,提升政府部门的政策质量,从而增强政府治理能力。从组织形式上看,专业顾问型挂职模式与其他挂职模式存在三点差异,一是成员选拔资格的行业精英化取向,二是挂职领域的多元化设计,三是挂职工作的专业化分工。因此,在这一类型的挂职模式中,地方政府自主性的逻辑内涵以治理式吸纳为核心,即地方政府基于治理的方式有选择地吸纳特定行业精英,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2.经济绩效型吸纳

在民营企业家经济助力型挂职模式中,地方政府看重的是民营企业家在经济发展中的各种现实资源。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这种情况更为明显,这与20世纪末21世纪初各地推选民营企业家直接出任党政机构领导职务相比,追究经济绩效的核心逻辑并未根本改变,只是在形式上发生了较大差异。通过“挂职”这一制度设计,能够激活民营企业家在政治和市场中的“双重身份”,既有利于突出地方“重商”作风,改进地方招商投资环境,又有助于扩大当地招商引资的规模,从而提升当地经济发展绩效。因此,在民营企业家的经济助力型挂职模式中,地方政府自主性的逻辑内涵仍以经济绩效型吸纳为核心,围绕如何提升地方经济绩效这一关键议题,更加有策略地吸纳当地拥有经济发展资源的民营企业家。

3.“家长主义”式吸纳

“家长主义”理论源自于经济学家亚诺什·科尔内对于经济短缺现象的研究,他认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类似“父子”关系,政府基于公众利益会对企业、非营利机构、家庭等施加干预,也有很多学者称之为“父爱主义”或“家长主义”。在本文中,这种比喻强调政府要像父母一样对所辖企业承担相关责任以保障公众的经济利益。在民营企业家学习型挂职模式中,地方政府出于地方经济社会的稳定持续发展需要,主动关注家族企业发展转型问题。在政策层面,通过安排挂职方式增加企业家尤其是新生代企业家(家族企业)对政策、行业信息的学习能力,以期保证民营企业在传承、转型期间的稳定,从而避免地方经济发展出现较大波动。因此,在此类挂职模式中,地方政府自主性的逻辑内涵以“家长主义”式吸纳为核心,关注新生代企业家在新时期经营能力和政策学习能力的提升。

综上所述,对于追求经济绩效为目的的地方政府更可能安排民营企业家挂任涉及经济领域的岗位,并赋予较大决策权;对于追求提升治理能力的地方政府更可能安排民营企业家挂任涉及社会综合领域的岗位,也赋予较大的决策权。对于出于“父爱主义”的地方政府更可能安排民营企业家挂任涉及经济领域的岗位,但赋予较小的决策权,更多是提升民营企业家的政策学习、行业信息分析能力以促进企业发展

四、结语

本研究以地方政府的自主性为视角,聚焦于近期各地民营企业家在地方政府挂职的案例,探讨国家对于民营企业家政治吸纳的阶段性变化,剖析各地方政府在重塑政商关系上的自主性逻辑。研究表明,地方政府自主性的“扩张收缩调适”决定了对民营企业家政治安排的阶段性变化。与通过荣誉性的政治安排、直接出任党政领导职务等吸纳民营企业家精英相比,地方政府安排民营企业家以“挂职”的方式出任行政职务显得更加谨慎,也表明地方政府的自主性经历了“扩张”阶段和“收缩”阶段后,如今进入了“调适”阶段,以实现规避政治风险和完成自身政策目标的有效平衡。此外,地方政府自主性的差异化逻辑决定了民营企业家政府挂职的多元模式。就地方治理现代化的要求而言,政商关系需要经历重大调整与转型。而地方政府在地方发展中的角色和作用的重新定位,即地方政府自主性空间的重新调整是影响政商关系的重要变量。在新时期,地方政府安排民营企业家挂职出任相关行政职务,是重塑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互动机制之一。从民营企业家的多样化挂职模式来看,地方政府的自主性在政商关系重塑中始终掌握着主动权,“挂职”模式本身也在很大程度上规避了民营企业家利用公权力来谋私的可能性。但是,地方政府自主性的权变发展如何保持在合理的空间,如何创新更多良性互动机制并坚持自身在利益上的超越性和行为的公正性,需要更进一步的研究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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