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公章”的自白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新场镇人民政府 刘万均

我们是村委会的一枚“公章”,我们所在的村正面临建制调整,在村建制调整期间,按照公章管理制度要求,我们来到镇政府的党群办公室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在我们这些“公章”在进机关的这些日子里,我们心里也不踏实,怕在缺少现场办理和监督下,人民群众办事是否方便,村干部签字是否认真负责,我们按下的“戳印”是不是人民群众真实意愿的表达,这些都是我们作为一枚“公章”无时无刻都在牵挂着。只要我们这些“公章”时刻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处处站在公事公办、为民着想、团结奋进中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我们这些“公章”的公信力、影响力和号召力才会不断提升,在维护基层自治组织的“权威”、“地位”的同时,人民群众在发展中才会有更多的信任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我们要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树立公事公办的“公信力”。我们是一枚村委会的“公章”,我们更能领会“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卧着”的深刻含义,我们也从来不主动表现自己,更不会主动在人民群众面前显摆我们的公信力,因为我们的“公信力”已经在人民群众的心中,人民群众也深知我们是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的基层自治组织公信力的“象征”,主动维护基层自治组织的“权威”不仅体现在我们的“公章”上,也是体现在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维护上。“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而对于我们这些“公章”来说,始终要坚持原则,时刻体现在“信”字上,落实在行动中,我们的“戳印”一旦盖上去了,就是“铁板上钉钉子——跑不了”的事,就要承担“戳印”带来的一切责任。只有处处坚持公私分明、明辨是非,事事为人民群众着想,我们这些“公章”的公信力才能永远在人民群众的心中。

我们要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树立为民着想的“影响力”。“尝遍人间甘辛味,言外冷暖我自知。”虽然我们这些“公章”不会开口说话,但我们并不安于躺在冷冰冰的抽屉里,我们是有温度、有责任心的“公章”,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我们都看在眼里、放在心中,只要人民群众有需要,我们就会毫不吝啬的按下我们的“戳印”,及时帮助人民群众解之所急、化之所忧,这也是我们这些“公章”责任所在。“是非自有曲直,公道自在人心。”我们也充分信任我们的村干部,他们会坚持我们姓“公”的原则,会在私事公办、公事私办之类事情中掌握好分寸,以秉公办事来提升“公章”对社会的影响。同时,我们也在监督村干部,他们的一言一行也直接关系到我们这些“公章”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只要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为人民群众认真负责的做事谋事,村干部的“威信”树立起来了,我们这些“公章”的影响力自然会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来。

我们要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树立团结奋进的“号召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法律赋予村民的权利,我们村一级自治组织就要在民事民议、民事民定、民事民管上充分体现出来,我们这些公章按下“戳印”也要体现村民的话语权,也是体现我们这些“公章”的号召力上。“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全村要发展,就需要有带头人,村委会的法人就是全村的带头人,就要有号召力,才能为全村发展凝聚人心,汇聚磅礴力量。把全村发展好,把村民的事办好,我们这些“公章”代表法人的号召力也就得到了充分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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