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洪救灾路 党员干部要常备“手电筒”

贵州省遵义市务川自治县审计局 吴丹丽

抗洪救灾工作不仅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且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是目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连日来,安徽、重庆、贵州、四川多地发生暴雨山洪地质灾害,各级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山洪预警、抗洪救灾工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一定的保障。但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抗洪救灾工作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之事,不管是灾前、灾中,还是灾后,它都面临着诸多挑战:“山洪”暴发具有偶然性、不确定性,且易产生二次灾害,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灾害破坏面积广、破坏力强,救灾难度大,救灾人员需求量大,医疗、医护等设施设备紧张;灾害易给灾民留下心理阴影,影响其心理健康;灾后重建工作任务重等。

可以说,面对当前外部环境和连日来的自然灾害双重压力,我们正处在解决“山洪”灾害问题的关键时期,就“抗洪”而“抗洪”,已经难以解决当前的问题。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先锋作用,争当党和人民的“手电筒”,备好“电池”,确保关键时刻“不闪火”,确保组织有令、闻令而动。

常备“手电筒”,“初心”在为民。以人为本理念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思想之一,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常备“手电筒”,关键时刻能照亮人民群众的“救灾路”,带领人民群众脱离“灾害窝”。党员干部要在其位谋其职,时刻牢记自己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自己的权力是始于人民,“衷”于人民的。要坚守“初心”,撸起袖子,拎着“乌纱帽”为民干实事。要切实发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团结精神。特别是面对当前抗洪难度强,救灾人员、救灾物资需求量大的特殊时期,更要看清形势,公而忘私,关键时刻切忌“掉链子”、不作为。

常备“手电筒”,“使命”在救灾。山河无恙,人间皆安。在破坏力强、杀伤力大的灾害面前,灾民往往人心惶惶、无家可归,绝大多数网民却心有余而力不足,常备“手电筒”,为救灾工作注入源源不断的党员干部力量,帮助灾民尽快恢复灾前面貌是党和人民的“定心丸”。党员干部要勇挑重任、不辱使命,学会“十指弹琴”,统筹兼顾。一方面,积极响应救灾号召,运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和职业特点救人、救物、救心理,努力降低和减少灾民遭受的损失,及时对灾民进行心理辅导,减轻灾民心理创伤,帮助灾民尽快走出阴影;另一方面,也要时刻心系百姓,在做实做细救灾工作的基础上关注灾后重建工作,了解灾民需求,查缺补漏,防微杜渐,帮助其恢复正常生活;同时,要积极开展抗洪救灾方面的调研工作,提出抗洪救灾建议,帮助更新和完善应急预案方案,最大力度保障山洪来临时有备无患。

常备“手电筒”,关键在“闻令而动”。闻令而动,就是要求党员干部既要服从组织命令,召之即来,又要用实际行动践行使命,实干担当。军队要求军人一定要听从指挥、服从命令,身为党员干部,我们更要以身作则,大力弘扬“听从指挥、服从命令”精神,时刻保证自己这只“手电筒”能“亮”且常亮,在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勇当先锋,在关键的时刻做到组织指哪儿就能“照亮”哪儿,以模范先锋作用带领党和人民脱离“苦海”,在伟大的实践中实现个人价值与人民利益相统一。

山河犹在,国泰民安。做好抗洪救灾工作就是做好为民服务、国泰民安工作。党员干部要在其位谋其职,牢记初心和使命,关键时刻“手电筒”不能“闪火”,要照亮党和人民的救灾路。切忌在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脱离组织、远离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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