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法治思想”需从“心”出发

重庆市合川区委组织部 陶涛

连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社会各界引发热烈反响。会议强调,全党全国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我们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广大党员干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科学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在加速演进的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于与时俱进的治国理政具体实践中,从“心”出发,致远以航。

用心用情学法懂法,不骄不躁不动摇。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学习是实践的基础。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现美好法治愿景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不竭动力。党员干部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也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学法懂法的基础上,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自觉摒弃权力至上的错误观念和人治习惯,坚决杜绝“拍脑袋决策”等情况,用心用情营造以上率下、以点带面的学法氛围,毫不动摇地行使法定职权,提升管理水平,自觉培育法治理念和法治信仰,切实将“依法治国”的思维和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尽心尽职遵法守法,不偏不倚不懈怠。“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此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各级党员干部首先是普通公民,是公民就必须遵守宪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仅如此,领导干部对法治的态度,也投射和映照出其“为官做事的尺度”,甚至影响和决定着社会大众对法治的态度。只有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守法,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者、示范者,自觉养成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解决群众矛盾和问题的工作习惯,让“言必合法,行必守法”成为一致共识和执政风尚,才能够更加有效地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诚心诚意崇法敬法,不折不扣不放松。“治国者必先受治于法。”尊崇法治是法治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各级党员干部都应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循法而行,依法而治,自觉培养崇法护法的法治情感。在新时代的中国阔步走向法治化、现代化的今天,如果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那么党员干部的信念、决心、行动,就是价值“风向标”,更是重要“推动力”。“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尊崇法治,必须破除所谓的侥幸心理,心中高悬明镜,手中紧握戒尺,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把对法治的尊崇和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法治的时代离不开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志之所趋,无远弗届。只有心中有“法”才能手中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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