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 办事找“法”方得“良法”

山东省潍坊市委组织部 刘文晓

“奉法者强则国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强调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对领导干部来说,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当模范、作表率,关键是养成办事找法的好习惯。

念好尊法的“紧箍咒”。法治素养是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事事处处时时敬畏法律,是尊法的鲜明体现和题中之义。如若不然,就容易无形中偏离方向、越轨违纪,甚至损害群众利益、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只有强化底线思维和法纪观念,把是否合法合规的自省自查贯彻工作推进全过程,才能确保担当有为而不是胡作非为,增强成长成才的底气和自信。

读懂学法的“系统论”。一部法律法条众多,众多法律汇集构成了包罗万象的法律体系。这给领导干部学法的启示是,应当全面深入学习法律,结合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从最常用的法律知识开始,有计划有次序地学习各种法律知识,提高学习的系统性,保证法律知识结构的完整性。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更多从预防法律风险和纠纷的角度,运用分析典型案例和聚焦社会热点的方法,提高法律学习的效率。要坚持问计于民与师从专家相结合,善于倾听民意民事,常态化定期性征求法律专家学者和行业知名律师的意见建议,找准工作推进中法律应用的不足和短板,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知识“补课”,让法律学习更加接地气。

打赢守法的“斗争仗”。“公生明,廉生威。”领导干部的级别越高,手中掌握的权力越大,在运用权力时越是要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行事。要大力发扬斗争精神,对各方面“糖衣炮弹”式的诱惑,尤其是面对“拉拢”“围猎”,保持清醒、守住理性,沉得住气、不被迷惑,依法用权、严格执法,坚决同不法行为斗争到底,守住用好党和人民交给的公权力。要坚持“一碗水端平”,对待不同系统、不同群体的利益分配,严格按政策原则办事,按法定程序推进,不能枉顾私情,拿原则做交易,更不能以权谋私,而要维护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良好形象。

增强用法的“靶向度”。凡事一具体就深入。具体到法律应用环节,需要在提高法律适应的精准度上下功夫,确保用法维权、法律服务的时效性和群众满意度。要坚持把法律应用纳入工作推进全过程,充分发挥部门单位法律顾问作用,及时校正和完善各工作环节中用法不规范的机制措施,让政务服务始终沿着法律轨道高质量推进。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群众反映较多、长期困扰基层的事项,依法依规纳入基层民主治理范畴,建立台账、分类施策、销号管理,及时推动问题从根本上得以解决,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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