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要有“四有”精神

山东省诸城市石桥子镇党委 丁海丽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会议上强调,全党务必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推进乡村振兴,就要锁定“产业强生产美”“家园好生活美”“环境优生态美”“村风正身心美”的目标,推动组织、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全面振兴,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乡村振兴,要有头雁领航。习总书记指出,推进乡村振兴,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和党员队伍建设,释放“头雁效应”。只有把党支部建设得坚强有力,才能担负起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抓支部关键要抓书记,必须把带头人队伍选好建强。党支部书记是党在基层的“形象代言人”,不仅要有担当的宽肩膀,还得有成事的真本领,必须要由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党员同志来担任。“群众富不富,关键在支部;队伍强不强,全靠领头羊。”实践证明,一个基层党组织,一定要有一个好的带头人。

乡村振兴,要有产业筑基。乡村振兴,产业振兴是主线。贯彻好落实好乡村振兴战略,最现实、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抓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这个牛鼻子,学习借鉴“党支部+合作社”模式发展“互联网+农业”,促进农民入社就工、入股分红。实践证明,只有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才更有活力、更有吸引力、更有凝聚力、更有战斗力,才能赢得党员和群众的信赖和拥护,引领广大农民群众走向共同富裕,团结带领群众把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落实落好。

乡村振兴,要有契约精神。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治村,光靠被动管理是不行的,如何让群众自发形成统一的行为规范才是关键。地在制定村规民约时要充分考虑生活习惯、生活方式、民风民俗等,因地制宜,充分尊重民俗、民意,让尽可能多的人参与村规民约的制定,才能制定出村民从心里拥护的“规矩”,才能约出文明、约出实效,促进农村发展自我良性循环更新。要将法治契约精神导入农村管理,突出用制度修正行为,用规章涵养习惯,灵活运用“村规民约一管到底”的方法,“规”出农村的文明和谐,“约”出乡村的新风新貌。

乡村振兴,要有人文关怀。乡村振兴,要整体协调推进。用心服务,只有关心好群众的“小事”,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群众的信任,是做好每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激发工作创新的动力之源。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头,用心与群众沟通,时时处处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群众也会视你为知己、亲人。把人民群众的每一件小事当作我们的大事,就一定能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步步变为现实,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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