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政绩考核加点“温”

辽宁省抚顺市委组织部 宋勇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知事识人,重在考核”。中组部印发《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评判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的重要标准。组织部门作为考核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在指标设置、考核方式、结果运用上给政绩考核加点“温”,使干部成为百姓的“主心骨”、群众的“贴心人”。

给政绩考核加点“温”,指标设置需贴“民生”。政绩考核作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风向标”,其体现了工作重点和方向。如果指标设置不科学、不合理,以GDP论英雄,便会滋生“政绩工程”,背离“民意民心”。因此,只有在指标设置上贴近“民生”,才能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拥护。要突出“刚性”要求,让人民群众“出题”,把医疗、教育、就业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指标”纳入政绩刚性指标考核体系,做到群众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指标就设定什么、就考什么;要适当“柔性”处理,充分结合地域发展和部门职能,合理精简共性指标,适度增设个性指标,变指标“大勺烩”为“精准餐”,让各部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聚焦在重难点民生问题上,进而有效推动高质量发展。

给政绩考核加点“温”,考核方式要重“民意”。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政绩考核这张答卷,不仅要让群众“出题”,还应该增加人民群众的话语权,让群众“打分”,把群众“好差评”作为评判领导干部政绩的“度量衡”。要增加“民意”权重,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贯穿于考核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在考核中,通过问卷调查、网络测评等方式充分反映群众感受、体现群众评价,形成上级评和群众评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让为民干实事成为政绩考核的“试金石”。要拓宽“民意”渠道,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被考核单位的服务对象中选取一定人员,组建政绩“考核团”,并参与到领导干部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和年度考核中,让政绩问效于民。

给政绩考核加点“温”,结果运用得顺“民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政绩考核的最终目的在于让政绩“货真价实”有奔头、干劲足,让政绩上搞“面子工程”的干部有压力、没面子,进而形成奖惩分明的“民心”导向。因此,要晒出“成绩单”,将考核结果由“内部传阅”变为“社会公开”,接收公众监督和评价,让百姓切实了解哪些工作做得好、哪些工作干得差,进而倒逼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要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职级晋升、选拔任用等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让得“民心”的领导干部得“实惠”,形成能者上、优者奖的正确导向。同时,加大对政绩“注水”行为的惩治力度,通过对反面典型的严肃处理,杜绝虚假政绩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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