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必须“清风明月”过春节

江苏射阳县四明镇人民政府 陈正 张永成

春节即将到来,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净化节日风气,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多措并举敲警钟,打好过节“预防针”,筑牢“清风明月”防火墙,才能使党员干部常怀律己之心,带头转变作风,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

落实主体责任,打好倡廉预防针。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专门召开会议,联合下发红头文件,明确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从守纪律、讲规矩的高度,动真碰硬。一把手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上率下,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打扫思想灰尘,提高自身“免疫力”,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做到早打招呼,早敲警钟,防止不廉洁行为发生。

备好严禁课,念好廉信“紧箍咒”。利用党员活动日等,为党员干部备好用公款购买节礼、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津贴和实物、公款吃喝、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八个严禁课。通过组工平台等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同时通过微信等载体,给党员干部敲敲警钟、扯扯袖子、念紧箍咒,让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把纪律挺在前。

当好“领头雁”,吃好“定风丹”。节日正是考验党员领导干部底线操守的关键时刻,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绷紧纪律规矩之弦,以律己之心,带头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纪律规定,知敬畏、明底线,坚决做到“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场合坚决不去,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坚决刹住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不正之风,过好每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

   “节点”是“考点”,更是“风险点”。发挥制度监督、约束、限制的作用,为节日架起一条防腐倡廉的“高压线”。畅通监督渠道,紧盯双节“四风”值班,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确保及时受理节日期间违反“四风”行为的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通报典型案例,使党员干部认识到不敬畏、不在乎、屡搞“四风”必定付出惨痛代价的严重后果,不以“看戏”心态看通报,不当置身事外的观众,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使每个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都能做到“清风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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