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并驾齐驱让文明乡风劲吹

近年来,各地大力推动乡村振兴,乡村思想道德建设加速推进。与此同时,个别地方出现地下赌博死灰复燃、离婚率上升、家庭暴力沉渣泛起、红白事礼金高居不下等不文明行为逆流现象,值得引起高度重视。

乡村文明,永无止境。有的地方强化法纪管理,探索以“红头文件”界定、公安及纪检机关介入等强制手段,对不文明手段进行打击,一段时间内收效明显,但难以持久,甚至触底反弹,引发群众内心抵触和舆论热炒反弹。与此同时,有些地方加强道德引导,通过评选好媳妇、好婆婆等典型,加强各种形式、多种渠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普遍增强了多数群众的文明素质,但对个别恶意违背家庭伦理、孝德礼俗甚至违法乱纪的现象,缺乏约束性和强制力,不文明行为尽管感觉扎眼却大行其道。此外,还有一些群众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自发制定村规民约,建立“和事佬”“夜巡员”等文明志愿者队伍,以自治规范良俗,探索用公开通报批评、取消村民待遇等“土办法”处理“违约”行为,因为符合具体村情针对性强,也深受村民欢迎,但是往往缺乏法律依据,有的村委甚至在相关纠纷诉讼中吃了败仗。事实证明,单靠一种管理手段,难以系统、长久地根治不文明行为,应当统筹发力,打好法治、德治与自治同向发力的“组合拳”。

移风易俗是一个系统工程,亟需科学摆布、精准发力。关键是建立健全让法治、德治与自治“并驾齐驱”的机制,并细化配套措施和规范办法。道德引领虽然见效慢,但却是管灵魂、管根本的基础办法,需要一以贯之持续推进,加大政策宣传、典型选树和揭短亮丑的力度,并且应从未成年人开始抓起,让真善美受热捧,让假恶丑遭唾弃,形成良好风尚的代际传承。法纪惩处即使有时缺少人情味,但是必须及时、精准地施加到违法犯罪行为上,发挥惩恶扬善、大快人心的倒逼效应,同时做好权益受侵害群众的走访慰问和心理干预,保持总体社会稳定和大众心理的理性状态。同时,基层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也应统一加强对村规民约的规范清理,在充分尊重村情民意的基础上,对照相关法律和纪律规定,及时纠正违背宪法和法律的条款,让村规民约、自治行为经受住法律的洗礼和群众的质疑,让村情民风和谐融入良法善治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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