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榜激励 黑榜约束 让村规民约更具生命力

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城厢镇洪川社区居委会 李琼会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基层群众自治,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快构建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基层群众善治新格局,四川省民政厅近日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的通知》,探索基层群众自治的创新路径。

乡村治,则百姓安。村规民约每一个村、每一个社区都有,一些行政村和社区对村规民约的重要意义缺乏正确认知,仅仅是把其视为抓村居民管理的“土规矩”,只注重了怎么“管住”,而忽略了如何“引领”,出现了个别村规民约条款与法治精神相违背的问题。由省民政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的通知》明确要求,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要准确把握自治原则,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广泛发动群众有序参与,发挥正确舆论导向作用。笔者认为,探索基层群众自治的创新路径,推动基层群众自治良性发展,不仅要发挥村规民约正向激励作用,还要发挥村规民约反向约束作用。

“黑榜反向约束”就是划出红线底线,规定村居民“什么不能干”。村规民约虽是“规”,但重笔更落于“约”,这强调的就是要通过村民自律,实现村民共同遵守、共建和谐村庄的最终目的。近日省民政厅发的通知提出,采取组织学习、批评教育、及时提醒、结对帮助等方式规劝“黑榜”后进,借助不良档案记录、取消荣誉评选、降低村组福利等,督促其提高认识、转变思想、限期改正。操作中,反向约束就是对违反村规民约规定者,轻者批评教育,重则可给一定的经济处罚,同时对违反村规民约规定的还可以建立约谈机制、曝光机制,规范约束村居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探索适合新时代基层治理的基层群众自治的创新路径。

“红榜正向激励”就是着重正面引导,引导村居民“应该如何干”。调研发现,一些地方的村规民约只注重了怎么“管住”,而忽略了如何“引领”。各地从创新基层村(居)民自治制度入手,对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进行修订完善,形成村级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工作格局,通过积分管理,利益引导诚信记录,引导基层群众遵守公民道德、履行法定义务、维护社会秩序,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有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近日省民政厅发通知明确提出,利用文艺演出、道德讲堂、社交平台等途径广泛宣传“红榜”先进,依托道德银行、文明积分、利益挂钩等方式,激励争创先进、争做模范、争当典型。

事实证明,基层治理既要发挥正向激励作用,比如对在抗灾救灾、森林防火、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村民和获得省、市、县各类先进荣誉的村民或村户,可以给予适当奖励,也要用好反向约束措施,比如对违反村规民约的,处以批评教育、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处罚。笔者认为,“带甜头”的肯定表彰较好地发挥正向激励作用,激发村民移风易俗热情,培育孝悌和睦家风,倡导厚养薄葬、婚事俭办新风尚,反对盲目攀比,把农民群众的人情负担减下来,树立农村新风正气,而带强制处罚的反向约束,更能给村居民划出红线,让村民知道“什么不能干”,一旦违反了受到处罚也能心服口服。

一种是强制处罚,一种是肯定表彰。只有将“红榜”正向激励与“黑榜”反向约束结合起来,让村规民约更加完整,更符合公众需要,也才能让村规民约更具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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