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州:激励“四件套”发挥“头雁效应”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委组织部 潘攀 陶朝阳

广西桂林市全州县针对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工作积极性不高、晋升渠道狭窄、待遇保障不足等问题,从政治激励、经费激励、绩效激励和榜样激励入手,完善激励保障体系,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政治激励,确保“干有希望”。积极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搭建参政议政舞台,每年拿出一定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面向村干部定向公开招考,让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干事有盼头。打破政治上晋升的“天花板”,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和提拔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长效工作机制,激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热情。近三年来,先后组织13名村(社区)“两委”干部参加公务员考试。

经费激励,确保“干有保障”。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提高村干部报酬、村干部养老补贴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标准的通知》精神,健全落实村(社区)基层组织工作经费、公共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和村(社区)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生活补贴待遇主要由岗位补贴、工龄补贴等构成,每月给予岗位补贴3300元,其他村定员全额补贴干部基本报酬标准为每月1980元,村定员半额补贴干部基本报酬标准为每月990元。将年满60岁正常离任村干部补贴标准提升到任期每满一年每月50元,村定员半额补贴干部的补贴标准减半,即任期每满一年每月25元,让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退有所养”。

绩效激励,确保“干有动力”。建立村干部年度绩效考评制度,从基层党建、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等方面,由乡镇确定具体考核指标,每个项目赋予相应分值,实行百分制量化考评。采取“一听二看三评”的方法,即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工作台帐,会议测评、乡镇评议小组测评和群众民主测评相结合,综合评定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作为兑现工作补贴以和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将奖金与村干部实绩挂钩,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评为“优秀”的,年度绩效奖励2000元,评为“称职”的,年度绩效奖励1000元。

榜样激励,确保“干有标杆”。按照班子协作好、党员管理好、组织生活好、制度落实好、作用发挥好等“五好”标准,结合脱贫攻坚、抗洪抢险、疫情防控、项目建设等重点难点工作,定期开展“十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评选活动,依托“全州党建云”微信公众号、“全州县全域党建云”软件系统等进行大力宣传,选树一批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示范作用强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先进典型,营造学先进、争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近三年来,全县共选树“十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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