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靖江:推动公务员平时考核走深走实走心

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 刘晓丽

2020年以来,江苏省靖江市积极探索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出台《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激励全市公务员奋力担当高质量发展使命。

突出“精准考核”,完善考核体系。设置“规定动作+自选动作”科学化指标体系。采取“素质指标”与“实绩指标”、“考人”与“考事”相结合的方式,分级分类设置“共性”和“个性”2项一级指标。“个性”指标中设置日常工作、重点工作、创新工作、服务质效4项二级指标,由公务员所在机关根据个人情况确定指标内容并及时进行更新,给予公务员所在机关充分自由发挥的空间。设置“定性+定量”精准化测评方式。各单位结合“三定方案”,在市考核实施办法上“做加法”,研究制定本单位平时考核实施细则。结合不同类别、层级和职位公务员特点,量化考核内容,将出勤值班、参与中心工作、创新创优、请销假等情况逐条计分,建立岗位职责清单,形成“一人一表”。设置“个人+领导+群众+机关”多元化评价体系。以季度为周期,公务员个人对岗位履职情况如实记录并自我评分;分管领导会同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结合当季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鉴,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对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的公务员,组织人事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服务对象评议;机关党委(党组)结合各方面考核情况确定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

突出“严谨考核”,推进考核实施。严格责任分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全市各单位平时考核工作做好业务指导、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公务员所在机关负责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党委(党组)承担平时考核工作主体责任。严肃考核纪律。公务员主管部门定期提醒各单位按规有序开展平时考核,实行考核备案制度;不定期到各单位平时考核工作评议现场、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对平时考核内容制定、管理、实施等情况进行督查。对平时考核工作中存在明显问题或者未按规定组织开展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在规定基础上核减5个百分点。严控考核流程。要求各单位注意将平时考核工作与其他业务考核相结合,防止多头、重复考核。注重对公务员工作完成数量、质量、成效和业务能力的考核,不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切实减轻公务员负担,提升平时考核工作质量。

突出“导向考核”,放大激励效应。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挂钩。明确平时考核在年度考核中的权重,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3次及以上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平时考核“一般”“较差”等次累计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发挥“正向+反向”实效化作用。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公务员,以适当方式及时予以表扬,重点关注、跟进培养,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教育培训、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对“一般”等次的公务员及时谈话提醒;对“较差”等次的公务员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所在党委(党组)积极帮助引导公务员查找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力促改进提高。加强结果反馈。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有针对性地加强激励约束、培养教育,既肯定工作成绩、又指出存在问题,从而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增强活力,有效破解以往考核结果“一阵风”、考核过后“抛脑后”的问题,充分发挥平时考核精准及时的作用,让制度红利不断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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