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普法要有“感”

贵州省遵义市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蕉坝司法所 王娜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基层普法更是全民普法的重中之重,要把法律渗透到群众日常生活中去,基本干部就要有“感”而普,让群众把法律“烙”在心上、“刻”进骨子、“融”入血液。

要聚焦普法初心强责任心,提升人民群众的“认同感”。部分基层干部普法前既不亲自准备普法内容,也不深入基层调研当前工作形式和群众需求,惯用于“依葫芦画瓢”,开展普法时对着稿子“一读了事”,拿着宣传单传给群众“一拍交差”,导致普法工作落不了地,广大人民群众觉得法律距离自己较遥远、没有任何帮助。普法是每一名基层干部的职责所在,因此,基层干部要坚定“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为民普法初心,“倾情”普法。在开展普法前必须迈开腿“备好课”,先用丰富的法律理论知识“打底”,带头先学一步、学深悟透,再结合当前群众思想上和生活上的难题开展好调研,定好普法的主题;最后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普法的“主舞台”设在群众“家门口”,给群众讲解好普法的意义,拉近普法工作与群众有“距离感”,打通“单向式”输入的“堵点”,才能与人民群众达成“共识”,才能把群众的“身边法”送进群众心里。

要聚焦鲜活形式增参与度,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普法是一门艺术,以什么样的形式来开展普法,考验基层干部的“功力”。一些干部在普法时,形式单一,群众更是无法融入。一场好的普法宣传犹如一盘大餐,不仅要内容丰富,更要“色香味”俱全。广大基层干部在开展普法工作时,不妨在形式上多下“功夫”,多接一些“地气”,采取“线上”“线下”有机结合,不仅让普法氛围“活起来”更要“火起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普法的积极性、主动性。一是通过悬挂标语、设置宣传栏、集中场所设摊接受群众咨询、发送宣传资料等形式,用土言土语将看似“高大上”的法律术语转化为最朴实的话语,将看似“事不关己”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最通俗的案例来说明,让群众主动参与学法。二是借助多媒体开展“线上普”,通过拍摄普法微视频、动画片等形式,以通俗易懂的内容,用灵活生动的手法,在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播放,不仅让群众“触手可学”,而且学有所获,学有所得。

要聚焦内容贴合性加“温度”,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普法效果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一些干部在普法时,喜欢“拿来主义”,不结合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分对象特点,街边商贩和农村群众,都套用同样“模板”,普法工作开展得空洞乏味,群众更是“摸不着头脑”。开展好基层普法工作,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多深入群众之中,多站在普通群众的角度来思考分析问题,调查群众“普法需求”,研判群众的吸收能力,使得普法内容有效贴近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能有效疏通人民群众的“堵点”,实现普法上的“供需平衡”,让广大群众能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真切感受到我们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温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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