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河:组建“三小法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青河县组织部 胥红艳

为解决部分农牧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维权存在误区、矛盾纠纷化解不到位等问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青河县人民法院驻塔克什肯镇萨尔布拉克村工作队充分发挥法律职能作用,通过组建民事调解小法庭、组织牧区流动小法庭、开办群众模拟小法庭,提高农牧民群众法律意识。

强组织夯基础,组建民事调解小法庭。利用村级阵地搭建“民事调解小法庭”,以各乡(镇)司法所为依托,组织驻村工作队队员、乡(镇)司法所干部、“四老”等人员担任法官、书记员、翻译员及陪审员,就地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农忙时期以及有利规范指导群众行为的案件、调处矛盾纠纷,达到“办结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实行“全面深入调查—多方核实印证—各方说服教育—严格依法调解”的“四步调解工作法”,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建立“全员调解、全程调解”的调解格局,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现已审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2件。

补短板破难题,组织牧区流动小法庭。为破解牧区群众解决问题途径单一、矛盾纠纷处理不易等问题,组织人员成立牧区流动小法庭,定期前往牧区受理离婚、赡养、债务纠纷等案情简单的民事案件,同时,邀请牧区群众参加案件旁听,通过身边的案例学法知法,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坚持贴近牧区群众需要、贴近牧区实际的“两贴近”原则,通过举办农牧民群众感兴趣的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提升群众法律意识,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设立绿色诉讼通道,对涉及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的诉讼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方便有特殊困难当事人的诉讼。

强素质促活力,开办群众模拟小法庭。组织有意愿的群众开办模拟小法庭,通过以案说法、案例分析等方式加大对农牧民群众普法教育力度。每季度统一发布案件课题,采取自愿报名、按需分角的方式,分别挑选法官、原告人、被告人、辩护人及司法警察等任务角色,设置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审议、法庭宣判5个环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模拟。庭审后,邀请派出单位有经验工作人员从专业角度现场点评庭审过程,使群众记得住、能理解法律条文,截止目前,累计开办模拟法庭121场次。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0)
上一篇 2021-07-09
下一篇 2021-07-09

你可能感兴趣的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投稿指南 网址导航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