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州:“微积分”激励农村党员担当有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石塘镇人民政府 伍淑娟

为有效解决农村党员日常管理难、作用发挥难、考核评价难等问题,广西全州县石塘镇在全镇32个村(居)推行农村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用“微积分”量化党员学习、工作和服务群众的成效,促使党员评有标准、学有榜样,激发农村党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增强基层党组织内在活力。

科学设置积分“立规矩”。结合实际印发《石塘镇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党员积分由基础分、正向加分、反向扣分三部分构成。基础分值70分,围绕学习提高、服务群众、创业致富、遵纪守法、弘扬正气五个方面合理设置分值,内容包括积极参加党内学习教育活动、致富带头作用发挥、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等;正向加分包括助力经济发展、参与抗击疫情等突发性事件、参与社会公益等情况,每有一项加5分;反向扣分项包括不执行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损害群众利益、不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每有一项扣5分。通过科学设置积分规则,具体细化积分内容,“一加一减”正向加分与反向扣分相结合,增强农村党员积分管理的可操作性。

规范考评程序“亮分值”。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建立党员积分管理台账,按照“一人三表、一季度一评、一季度一公示、年终总评比”的要求,动态、准确记录党员积分变化情况,实现农村党员积分管理从“模糊界定”变成“精准评价”。根据评分规则,采取“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三步对党员进行评分汇总,并在公示栏向党员群众公开公示。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的评定为优秀党员,70分至89分的评定为合格党员,70分以下的评定为警示党员,60分以下的列入不合格党员,按照分值划分等次,把党员的每一份“成绩单”通过分值量化,让党员从评分中明短板、找差距、学榜样,激发党员之间的良性“攀比”。

强化结果运用“出实效”。树立正向激励和反向惩戒的鲜明导向,将评比结果转化为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形成党员比学习、比服务、比奉献的良好氛围。对评定等次为优秀的党员,实行“积分奖励”制度,由所属党支部通过积分兑换的方式免费兑换相应的生活用品给予奖励,同时发放荣誉证书,实现“物质奖励+精神奖励”有效结合,切实增强党员争先争优意识。对评定等次为合格的党员,由所属党支部给予鼓励引导,继续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党性意识,提升素质能力。对评定等次为警示的党员,由所属党组织书记进行诫勉谈话、结对帮带并限期整改,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对评定等次为不合格的党员,严格按照相关处置方式和程序给予相应的处理。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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