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执法干部 “执法”更显“服务”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伍泓州

执法”与“服务”,两者看似相互对立,但实则相互统一。“执法”强调的是强制性,注重的是权威性,而“服务”强调的是人性化,注重的是舒适性,两者的特征表现或许截然相反,但“执法”的根本性质其实是为了服务法律,为了服务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执法”并不是简单地为了执法而执法,而是为了“服务”才去执法。因此,新时代执法干部“执法”应更显“服务”。

“执法”剔除的是“腐枝烂叶”,服务的是“整棵树”。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地发展,市场上无法避免地会出现一些类似行业垄断、虚假广告、盗版侵权以及地下黑市交易等“不良经济行为”,这些“不良经济行为”或许能够产生“超额利润”,或许能够满足一部分人的利益与需求,但毫无疑问,这些“不良经济行为”必然不会利于整个经济市场的发展,必然相悖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可以说,“不良经济”是“整体市场经济”这棵树的“腐枝烂叶”,其存在必然会与“良枝善叶”争抢“养分”,影响“良枝善叶”乃至整棵树的发展。而执法者就如同园艺师一样,修剪“腐枝烂叶”,是为了让“整棵树”健康地成长与发展,期间或许会产生阵痛,但却利于整体的长远发展。新时代执法干部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要能够“看长远”“抓整体”,拒绝为不法分子的“卖惨”而“买单”,切实做到服务“大局”,服务“整体”市场经济,服务“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

心中有“服务”,“执法”才能更明确、更精准、更有效。“执法”是手段,“服务”是目标,当心中有目标时,执法干部心中就有了“一杆秤”,知道如何去平衡与把握,在执行时就能够精准、有效,让实际结果更好地符合预期效果。从过去简单粗暴的传统执法到新时代下各地各部门推行的“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这其实就是一个“服务觉醒”的过程。不是每一个违法行为都是当事人“蓄意为之”,不是每一个违法行为都造成了“恶劣影响”,对于当事人无意的违法行为,或首次对公众无损害的违法行为,新时代执法干部应更多地强调“柔性执法”,以“指导”为主,以“调解”为主,此时的“执法”更应像一本书,为他们提供的是“普法服务”。而对于真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新时代执法干部要严于执法,彻查违法行为,要强化执法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要敢于亮出“执法剑”,敢于动真碰硬,要坚决维护好、保障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服务”是“执法”的动力源泉,“服务”让“执法”的每一步都走得坚强有力。“执法”是一个充满困难与挑战的工作,不仅要求执法干部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相关领域的常识,而且还要求执法干部在执法过程中能做到严谨、缜密,能同不法分子“斗智斗勇”,不让违法分子“薅羊毛”“钻漏洞”。可以说,“执法”是一个每一步走得都很艰难,需要执法干部不断披荆斩棘的过程,若无理想与信念,执法干部将“难以为继”。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就会在乱云飞渡的复杂环境中迷失方向、在泰山压顶的巨大压力下退缩逃避、在糖衣炮弹的轮番轰炸下缴械投降”。“为人民服务”是每一个执法干部都应有的理想信念,当执法干部将“为人民服务”理想信念与“执法”相结合,“执法”就有了灵魂,有了色彩,有了力量。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宗旨,中国共产党人的“服务”不是狭义的,不是只有在“服务窗口”“服务大厅”岗位上工作的人员才是为人民服务。行政执法、司法审判、检察监督等都是在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贯穿于中国共产党的一切工作与事业之中。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我们要深刻理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清工作中的“服务”本质,扎实干好工作,服务好人民,为党的事业“添砖加瓦”!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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