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用人应不“驹”一“格”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委组织部 史志伟

象棋谱中有招“卧槽马”,其既可“将军”,又可以“抽车”,是常见的一种“凶招”,杀伤力极大,生活中常用来形容善于韬光养晦、静待时机的人。今天鲜为人知的“卧槽驹”,很可能就是明天一鸣惊人的“千里马”。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寻觅人才求贤若渴,发现人才如获至宝,举荐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各尽其能。”作为组织部门,要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必须抛弃各种陈腐观念和根深蒂固的“偏见”,正确识人、辩证选人、科学用人。特别是那些“潜才”“偏才”“专才”“怪才”,他们有可能就是蓄势待发的“卧槽良驹”,因此更要不“驹”一“格”,认真甄别、细心呵护,适时大胆起用。

识才于未名之时,育才在未显之际。一匹良驹,你只有在他还在马槽的时候才可以骑上它,一旦它脱离缰绳飞奔而去的时候,你只能望尘兴叹了。说的就是人才难以被发现,“专才”“偏才”更难被发现和重用。人才有显、潜之分,显才“星光熠熠”,容易为世人发现与接受;而潜才则“才”不外露,受性格气质影响,经常被世人忽视。农谚说:“麦子七成熟,十成收;十成熟,七成收”,用人的时机把握不好,就会埋没人才、荒废人才。然而,由潜才发展到显才是人才成长进步的一个基本步骤,没有潜才就没有显才。组织部门的选人目光不能只停留在那些已经被发现、培养和起用的干部和人才身上,更应注重搭建潜才向显才转化的平台,树立显才、潜才并重培养的思想。要充分发挥甘当人梯的组工精神,辩证地处理好培养显才与潜才的关系;要充分突出团队协作的精神,针对潜才与显才的不同特点,统筹兼顾安排有利于他们发展的工作岗位,实现人才的优势互补;要特别关心爱护尚未取得明显成绩的潜才,鼓励他们脱颖而出,确保干部人才队伍前后相继、层次递进,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提供干事的良好环境和发展平台。

选才于公道之间,用才在争议之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待特殊人才要有特殊政策,不要求全责备,不要论资排辈,不要都用一把尺子衡量。”纵观古今,愈是身居要位、寄予厚望的人,往往议论越多;愈是改革创新型的干部,往往争论越大。“能受天磨真铁汉,不遭人嫉是庸才”,组织部门用人,必须辩证对待公论与争议,既要重公论,又不能唯公论;既不能对争议视若无睹,也要有闻争则喜的睿智。在对于有争议的干部,必须冷静分析、理性对待。对谄上欺下、沽名钓誉,道德败坏、以权谋私,群众反响强烈者要及时惩处;对敢闯敢试、勇于开拓,坚持原则、公正无私,为开创工作新局面,触动了部分人的利益而引发争议者,要力排众议、大胆使用。如果一旦出现不同意见、不同的声音,就搁置不用,只会埋没真正的人才,耽误改革创新的事业,助长“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不求工作出色,但求工作无过”的平庸之风。

惜才有善待之心,爱才存包容之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全社会积极营造鼓励大胆创新、勇于创新、包容创新的良好氛围,既要重视成功,更要宽容失败”。“怪才”“奇才”往往不走一般套路,有很多奇思妙想。而对于个性突出的人才,组织部门要坚持为党和国家事业聚才用才的正确立场,以事业需求与能力高低为标准,绝不能随波逐流,更不能掺杂个人好恶,才能让他们在争流的百舸中一展所长。只要能力出众,品行端正,不影响党和国家事业,我们就要包容个性、尊重特点、善待差异,逐步使用。“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如果一个人才犯过一次错误就被列入另册,打入“冷宫”,永不续用,那将造成极大的人才浪费。作为组织部门,在选人用人上应存宽容之度,若没有“试错”精神和“容错”的机制,往往是干不成大事业的。对干部人才在工作中、创新上所犯的错误与过失,只要不是主观故意,就要多些包容、多些关心、多些鼓励,帮助其查找原因、总结教训,卸下包袱、轻装上阵,敦促其尽快走向成熟、步入正轨。

事实证明,只有坚持唯才是举、不拘一格、大胆任人,跳出循规蹈矩、论资排辈等陈旧观念的束缚,积极为人才搭建舞台,才能把更多的“卧槽驹”从“马槽”中选出来、育出来,放到正确的“赛道”上成就万马奔腾之势。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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