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诉即办”该怎么“办”?

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街道基层党建工作组 董淑娟

接诉即办”该怎么“办”?
——谈基层党组织如何贯彻《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

2021年9月24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接诉即办从一项基层治理创新举措上升为地方治理法规,由此对街镇、社区基层党组织和职能执法部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工作要求。接诉即办立法了,我们该怎么“办”?

首先,转变思想上的“小别扭”,顺应时代办。自2019年北京市深化“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推出接诉即办这一工作机制以来,街乡镇、社区村工作压力确实增加了不少,压力一方面来自于大量的群众诉求,尤其是老旧小区、城市规划等诸多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群众对问题解决满意率低和反复诉求等情况;另一方面,来自于市、区、街(镇)三级考核、排名,相关部门和最基层的社区工作人员心理压力巨大。在这种情况下,面对立法,部分基层组织和工作人员就产生了一些抵触情绪,这从立法之前人大代表意见征集的过程可以反映出来——老百姓对立法普遍较期待,而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忧心重重。对此,笔者认为,作为《条例》执行的各级各类主体,必须要转变思想上的“小别扭”,从时代的高度、北京的特点来认识接诉即办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九次视察北京、十四次对北京工作作出重要指示,重点强调的都是北京超大城市的精细化治理问题。首都的治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说明了两个问题、提出了两个要求,一是说明城市的发展已到了一个相当高的发展阶段,要从宏观走向微观;二是说明城市的发展也到了一个瓶颈阶段,要从表、易走向深、难,在这一过程中推动一系列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的深刻变革。因此,接诉即办的立法和推行,对北京的发展必将裨益深远,从这一点出发,我们有责任克服暂时的不适,主动接纳它、用好它,推动首都深化改革发展。

其次,改变主体上的“老习惯”,党组织统筹办。接诉即办是北京市党建引领“吹哨报到”改革的深化,其工作体系的第一条就是明确党的领导,市委统一领导、整体谋划、统筹推进接诉即办工作,各层级各部门都要坚持党的领导这一原则。虽然大部分诉求事项都是行政事务内容,但接诉即办工作要纳入属地党(工)委和下属基层党组织重要议事决策范畴,作为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全面加强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要负起主体责任,书记要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接诉即办工作作为自己的“主责主业”,通过全程贯穿的“党性”“党味”“党风”,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优势,保证这一工作真正服务于群众“七有”要求、“五性”需求,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让人民真正在改革中得实惠。

第三,破除方法上的“旧习气”,大伙商量办。有时候街镇、社区所采取的为民服务措施、社区治理举措,老百姓并不买账,究其原因,是对于“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贯彻得并不好。革命年代靠百姓,建设年代同样要尊重人民意愿、依靠人民智慧和力量。在这方面,北京卫视《向前一步》节目为我们打了样。我们基层在实际解决群众诉求的过程中,不可能每个难点问题都能像这个节目一样,请城市规划专家、人民调解员、心理专家、法律专家等各行各业专业人员来研究和调解,但是这种公众参与、协商共治的思路是社区治理中普遍适用的。在笔者所工作的街道,除了“社区会客议事厅”之外,有的社区还建立了“小院议事厅”“楼门议事厅”,大家有意见有建议,坐在一起一商量,先民主后集中,无法达成完全一致时再“各退一步”,运用好中国传统邻里文化,事情没出楼没出院就解决了。基层治理的真正主体是人民群众,如果基层党组织能充分尊重和发挥群众力量,对于接诉即办问题也就不会总感觉那么“头疼”了。

总结一下,“怎么办”,不单是一个行动问题,更是一个思想和方法问题。“办”这个字的繁体字“辦”,本身是后起字,本为“辨”字引申之义,由分辨是非引申为治理、办理,这就是说,要办好一件事,辨是基础,必得认真分析辨别,经过讨论、会商,然后才用行动落实下去。只要按规律办、按规矩办,接诉即办立法只会推动工作,不会增加负担。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0)
上一篇 2022-01-30
下一篇 2022-01-30

你可能感兴趣的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投稿指南 网址导航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