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基层治理就要 “快、准、优”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沙土镇政府 解强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处于公共治理体系的最末端,关系千千万万群众,直视方方面面问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为此,要严格对照《意见》要求,在“快、准、优”上下功夫,把握重点,明确目标、精心落实,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矛盾纠纷化解要“快”。基层是矛盾纠纷的多发地,例如土地、婚姻、债务、权益等纠纷随处可见。基层矛盾纠纷往往涉及主体较多,存留时间较长,一些看似“小问题”都有可能向“大事件”演变,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成为了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基层政府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矛盾不出小区,矛盾不出社区”,化解矛盾纠纷要突出一个“快”字。首先排查要“快”,矛盾纠纷的发生有诸多原因和不确定因素,贯穿于邻里之间、干群之间,基层干部要靠前行动,快速跟进,紧盯辖区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对潜在纠纷多询问、多关心,找准源头、梳理原因;其次处理要“快”,基层政府要健全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应对突发性矛盾时,要快速组织人员到场到位,秉承公平公正原则,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实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服务群众办事要“准”。《意见》指出,乡镇要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任务,做好农业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建设及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等工作。基层治理成效与为民服务实效密不可分,只有准确把握治理关键,瞄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实现基层治理的不断优化。基层政府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中,要坚持人民群众的核心地位,在教育、医疗、养老、环境、产业等重要领域中,政策落实要“准”、跟进服务要“准”,找准关键问题,找准关键群体,把小事当大事干,满怀真情办好民生实事;同时,要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在深化改革创新上展示新担当、彰显新作为,全面推进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确保为民服务方向“准”、实效强。

组织建设保障要“优”。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只有不断优化组织建设保障措施,才能确保政策落实“不打折扣”,担当作为“不讲条件”,从而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持续加强对基层治理的组织领导,优化基层治理评估机制和激励办法,将评估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统筹规划基层督查检查,注重减负降负、容错纠错;要优化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制定培养规划、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严格干部任期调整等一系列有效措施,进一步充实基层骨干力量,培养壮大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在基层治理创新方面,也要实现“优”的突破,加快基层治理研究基地和智库建设,认真总结过往成功经验,不断优化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各项措施能够与基层治理现代化相配套。

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长期工作,需久久为功、持续努力。在深入贯彻落实《意见》中,要快速解决矛盾纠纷、准确办理群众难题、优化组织建设保障,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赶考路上,交出基层治理的优异答卷。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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