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央企之“船”驶入高质量发展“航线”

四川省大邑县新场镇人民政府 吕永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加强中央企业在公司治理中的党建工作,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重要指示要求的紧迫课题,务必充分认清重大意义,以扎实的党建工作,确保中央企业之“船”劈波斩浪、行稳致远。

为央企之“船”点亮“航海灯塔”。中央企业党委(党组)是党的组织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具有法定地位,在企业发挥着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央企在公司治理中,要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分公司、落实到人头。企业党委(党组)书记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努力当好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党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强化党委(党组)在执行、监督环节的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激发动力,以坚强的党建工作点亮中央企业发展的“航海灯塔”。

为央企之“船”点燃“强大引擎”。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加速演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又到了新的历史关头,面临着新任务新挑战。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央企要突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忠诚意识、提高战略思维、拓展战略眼光、增强创新精神,让每一名央企领导干部都成为发展的“领头羊”和攻坚克难的“排头兵”。要突出抓基层、打基础,实现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和党员作用的全覆盖,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以建设坚强战斗堡垒和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中央企业发展点燃“强大引擎”。

为央企之“船”划定“前行航向”。《意见》明确了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在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这对于央企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发展方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立足于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中央企业章程,充分保证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工作空间和话语权。在涉及国家宏观调控、国家战略、国家安全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上,必须经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决定。要精准对接改革所需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坚定不移扩大开放,破除制约发展的一切体制机制障碍,突破发展瓶颈,为中央企业发展划定“前行航向”。

为央企之“船”掌稳“发展之舵”。在前行的过程中,有风高浪急,更有急流险滩,这就要求央企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牢固树立统筹兼顾、着眼全局的“一盘棋”思想,在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系,努力构建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央企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把方向、谋大局、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以坚强有力的领导,为中央企业发展掌稳“发展之舵”,确保央企之“船”驶入高质量发展“航线”。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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