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组织处理这把“硬标尺”

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委组织部 杨俊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作为第一部专门就组织处理作出全面规定的党内法规,是指导和规范组织处理工作的重要遵循。各级党组织当深刻领会《规定》内涵、掌握其要义、精准去执行,用好这把“硬标尺”,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以“学”为先,在学懂弄通上求深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规矩二字是推动工作的理论支撑和行为规范。《规定》作为党内“规矩”,是教育管理干部的必备手段。党员领导干部当坚持学在前、悟在前、干在前,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带头贯彻执行好政策。要让广大党员深刻领会组织处理的内涵,对照条例严格要求自己,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毛病。要做好《规定》的宣传和解读工作,通过“三会一课”、专题讲座等方式,让广大党员学习了解组织处理相关条例,推动《规定》深入人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原则、存敬畏、守底线,不断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

以“实”为要,在学用结合上出真招。组织处理旨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悟透《规定》内涵,做好政策的解读,秉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方能更好地发挥其管理和监督的作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要坚持精准落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杜绝“一刀切、一锅煮”“一种办法包打天下”“雾里看花”的现象,在执行政策上要敢于“动真碰硬”,界定责任上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方式要坚持“轻重得当”,确保拧紧组织处理制度的“螺丝钉”,真正把组织处理制度落到实处。

以“严”为准,在贯彻执行上见实效。“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的制度体系,坚决调处违反纪律规矩的党员干部,杜绝“一阵风”“一处了之”的处理方式,确保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将组织处理纳入干部日常考核,严把干部选拔“关口”,坚持锤炼干部政治品格,全方位、多角度管理和监督党员干部,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各级党组织当用好这把“硬标尺”,挥好这把“利剑”,让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敢担当、善作为,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保驾护航”。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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