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党员权利加“三保险”

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县委组织部 胡亚婕

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全文公布,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作为新时代的共产党员,要牢记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为行使好自身权利加“三重保险”。

履行义务为行使权利加“思想”保险。中国共产党的义务和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党员行使权利绝不是一个群体的特权,而是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的任务。有个别党员把权利和义务割裂开来,只顾享受权利,不愿履行义务,或是要求享受的权利与履行的义务对等,这些都是片面的权利义务观念,应予以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明确党员的权利是服务人民的工具,党员的义务是服务人民的责任,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只有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才能更好享有党员权利;只有充分保障党员的权利,才能切实履行党员义务。

担当责任为行使权利加“实干”保险。“愿得此身长报国,何须生入玉门关”,责任连着担当,也承载着使命。身为一名共产党员,行使权利时必须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过硬的本领技能,肩负起时代赋予的责任使命,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动力。从“十三五”圆满收官到“十四五”开启新篇,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每一项工作,都需要共产党员练就架海擎天的担当本领,面对困难工作时不畏艰险,勇挑重担,以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做实做细各项工作,以敢于担当负责的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的发展新篇章。

遵守纪律为行使权利加“底线”保险。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遵守纪律首先要从学习纪律开始,广大党员要加强对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通过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自觉接受纪律约束,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纪律规矩办事、按制度流程办事,让遵守纪律成为党员的行动自觉。要时刻牢记清正廉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过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做到心中有底线,为政不越线,构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强堡垒。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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