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党费专项资金用在“刀刃上”

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县委组织部 胡博

近日,中央组织部从中央管理党费中给江西、湖北等省区市下拨专项资金1.2亿元,用于支持防汛救灾工作。这笔资金体现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将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理念贯穿始终,不断凝聚干群携手战风雨的强大合力。各级党组织要统筹使用、精打细算、加强监督,切实让“好钢”用在“刀刃上”。

精打细算,谋在需处。在防汛形势紧张、救灾任务繁重的情况下,精准科学地使用党费专项资金,需要各级党组织提前做好谋划,将党费用在最需要的地方。要通盘布局,将党费专项资金纳入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总资金盘子、总指挥体系,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基本思路规划关键性项目建设,突出急需、务实和实用原则,避免贪大求洋、奢侈攀比和铺张浪费。要事先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心中有底,按需划拨党费,灾情发生及时行动,保证关键地区防汛人力、物资充足。要做好长效管理,健全完善常态化度汛机制,专项划拨党费用于即时解决灾情、慰问群众,探索构建科学合理的汛期防控机制,平稳度过“七下八上”的防汛关键期。

专款专用,落在实处。这笔费主要用于防汛救灾一线的党员、干部、群众以及因受灾而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需做到专款专用。要规范拨付流程,逐级救灾资金管理使用责任,杜绝权限交叉重叠、工作推诿扯皮,下级党委摸清灾情后,要据实上报,上级党委集中审议、限期拨付,分级建立专户用于资金流动,实行会计与出纳分设,对多报、瞒报、漏报以及无理由少拨、慢拨、不拨的严肃问责,打通救灾资金下拨的“最后一公里”。要突出重点、关注险点,重点关注特殊受灾群众,优先做好因灾导致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农村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切实保障受灾群众正常生活,防止因灾致贫、因灾返贫。

强化监督,管在细处。党费作为党员履行党员义务、支持党和国家发展的重要依据,必须强化监督,抓实抓细使用情况。一方面,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监督,健全重大问题举措集中研究决定、重要开支集体审签、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定期公开等机制,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和有关项目运行高效、安全、顺畅。另一方面,要积极主动发声,及时定期向社会公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明晰资金去向,避免出现“层层折扣”“挪作他用”“平衡分配”的情况出现。让抗洪第一线的基层党员、干部、群众感受到真真切切的实惠,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激发基层干部群众凝心聚力抗击洪水的积极性、主动性。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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