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要抓好人才“双循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连续9年发布中央一号文件,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近日,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文件提出,要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领导,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健全适合乡村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强化人才服务乡村激励约束。

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没有人才,再好的政策如同“镜中花”,再多的资源只是“水中月”。因此,发展壮大人才队伍不仅要“就地取才”,抓好“内循环”,也要”外部引流”,抓好“外循环”,内外循环有机结合,乡村的全面振兴才能实现。抓好人才“内循环”,选优择强本地干部,不断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充分发挥本地“土著”人才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方面的重要作用,把有能力、有威望、得民心,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中出类拔萃、骁勇善战的“土著”人才优先选入村“两委”班子中,吸纳到基层党组织中,让他们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前进的领头羊、致富的带头人。同时,要对基层工作者给予政治上关注、生活上关心、精神上鼓舞、经济上鼓励,让实干者得实惠。

抓好人才“外循环”,广纳贤士,让各方人才“聚”起来,成为乡村振兴的“助推剂”。研究制定分层次、分阶段、体现地域特色的人才招引政策、方案和目标,把外部各方人才“引流”“汇聚”到乡村来。同时,把乡村的发展情况、未来可塑性、干事创业的平台和机遇充分展示出来,让带着技术、知识、财富和人际资源的各方人才想来、敢来、能来,愿意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带动一方百姓致富。

抓好内外“双循环”的有机结合,打出内外“组合拳”。要做好引领、服务工作,构建和完善内、外人才制度体系,政策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要杜绝“外人才”出现“傲气”,“内人才”出现“不服气”,形成内外人才有“和气”和“合气”的良好工作氛围。同时,不断完善教育交流机制,充分利用好党校、实训基地等教育点,对内外人才进行系统的理论、实践培训,组织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产业大户开展座谈会,相互分享经验,在实践、交流中去检验、提升自己,将源源不断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潜力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不竭动力。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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