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的“三层内涵”

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史河街道党建办 徐珊珊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强调要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扬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党员各项权利。党员干部要积极深入学习《条例》精神,读懂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的“三层内涵”,提高政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坚守制度底线,做到正确、合理用权。

讲政治、守初心,把稳“方向盘”。新修订的《条例》总则里提到,《条例》的制定是为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可以看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条例》的核心要义,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石。任何党员不论身份差异、职位高低,在行使权力时都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始终,这是亘古不变的根本宗旨和前提。只有对党忠诚,才能在行使权力时不跑偏、不越矩。党员干部要把对党忠诚刻在心上、融入血液,一方面要提高理论修养,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抓好《条例》的贯彻学习,准确把握内容、精神;另一方面要增强政治定力,自觉接受党内政治生活锻炼,通过反面典型案例警醒自己,抵制诱惑、守住底线,从而在行使权力过程中能够切实做到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

勇担当、敢作为,争当“排头兵”。党员是党组织的“鲜活细胞”,只有细胞活跃,党组织才能不断发展壮大、充满生机活力。修订后的《条例》在原先基础上不断完善措施,夯实党员权利保障的制度基础,彰显了我们党始终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切实维护党员权利。权利与义务相互联系,缺一不可,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作为新时代基层党员干部,要学会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坚持履行义务为先、勇担责任为重,始终把心思放在“想干事”上,脑中装着工作,心里放着群众,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等基层重点工作中站排头、敢作为;把目标集中在“干成事”上,主动观大局、谋大事,立足自身岗位尽职尽责,在实践中提升本领、在挑战中磨砺初心,真正担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

知方圆、守规矩,筑牢“防火墙”。《条例》规定了党员不正确行使权利应当追究责任的五种情形,并明确指出不正确行使权力应当依规依纪追究责任,说明《条例》在保障党员权利同时,也扎紧了制度“笼子”,更是进一步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党员干部要本着对党高度负责的责任感,积极正确行使权力,要树立纪律意识,自觉遵守党章党规,服从组织安排、时刻约束自己,讲党性、重言行;要发扬斗争精神,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勇于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不当言论、勇于揭露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错误行为,保持头脑清晰、立场坚定,从而在大风大浪面前始终“稳坐钓鱼船”。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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