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优者奖”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委组织部 陈燕君

6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其中,“优者奖”乃是首次提出。如何让“优者”获其“奖”,让“优者奖”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激励广大干部的工作热情,广泛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

何为“优”?“优者”当有“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的思想觉悟,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有自觉学习、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做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有以担当促实干、靠实干创实绩的优良作风,做到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清正廉洁,面对关键时刻、重大任务豁得出来、冲得上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

如何“奖”?定原则。让“优者”获其应得之“奖”,不寒了“优秀者”的心,需要以民主公开为原则,让每位干部都有知情权,平等参与、公平竞争;领导不能凭个人意志肆意决断,评选流程不能模糊不清。定标准。分级、分类评选,突出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以岗选人,同等管理使用,与同职务层次干部同等要求、同样管理、同步考核。加强跟踪了解,定期综合研判,分析实绩表现、作风表现等,作出客观公正的研判结论,不简单以分数、票数、身份、资历取人。定方式。评优工作宁缺毋滥,评优名额多减少补,不强制限定名额。应当充分考察,自下而上、横向对比,多元化选取评选人员,合理制定评选人员分数配比,选取优秀先进典型。要防止在评优中出现的形式主义,远离按人头分,轮流“坐庄”的平均主义,防止“你好我好大家好”的高分现象,让真正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得到其相应的奖励。

“奖”什么?要充分利用好口头嘉奖和荣誉奖励,及时公开地进行表扬和鼓励,不遗余力地宣传报道,授予荣誉称号,使干部获得成就感、被尊敬感和荣誉感,广泛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让多劳多得成为常态,对长期坚持在基层第一线的干部予以重点倾斜,让基层干部“劳有所值”。而在进行物质奖励时,要将干部的注意力从物质需要转移到工作成绩需要上来,要将物质奖励符号化,让干部树立奖励的物质象征着自己的工作能力、而不是只满足自己物质需要的观念,将干部对外在物质的需要转变为内源性动机,真正调动干部的积极性。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是相辅相成的,要防止以精神奖励代替物质奖励,或以物质奖励冲击精神奖励的倾向,由此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优者奖”的激励作用。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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