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让“一把手”监督有形有效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委组织部 史志伟 资红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坚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一把手”作为“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是党内监督的重中之重,抓住“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这个关键环节,就等于抓住了监督工作的“牛鼻子”。

强化教育引导,拧紧防腐拒变的“思想开关”。“一把手”存在的种种问题,根本原因在于理想信念动摇、初心信仰迷失,思想出现滑坡。抓好“一把手”的监督,就要始终拧紧其“思想开关”,强化“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让其养成自觉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自觉做到“不想腐”“不敢腐”。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贯穿干部培养选拔和日常管理监督全过程,加强对领导干部尊崇党章、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宗旨意识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怎样掌权的问题,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强化源头监管,筑牢履职尽责的“制度高墙”。事实证明,“一把手”权力“跑冒滴漏”、脱轨越界,对一把手监督的失灵、缺位,往往与把制度当摆设、执行制度“开天窗”有关。因此,对“一把手”的监督还要狠抓制度落实,强化制度权威,扎紧制度的“笼子”。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可以尝试进行干部选任的创新和改革,如推行干部任免票决制等,以加强对“一把手”用人行为的制约和监督。要强化对行政审批权、行政处罚裁量权、公共资源配置权这“三权”的监督,建立健全议事、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防止领导干部个人独断专行。防止“一把手”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政(务)、工程项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违反“末位表态”制的情况发生。

强化监督力量,擦亮政治清明的“监督探头”。古语有言:“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织密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督网络,擦亮“监督探头”,是切实提升一把手监督质效的有力手段。要强化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一把手”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经济项目经营管理情况、个人经济收支情况以及遵守财经纪律情况,并将审计结果充分运用到“一把手”的日常管理监督和选拔任用工作中。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确保党员的知情权,尊重党员的发言权,保护党员的选举权和罢免权,充分保障党员监督的权力,从根本上对党内权力实施有效的监督。纪律检查机关还要在从严治党中找准自己的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三项任务,让党内监督不留任何空白和死角。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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