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三度”绘制新时代法治“作战图”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委员会办公室 李弘德

2月16日出版的第4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文章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顺应事业发展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以推进。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增强“保障”法治的“厚度”、加大“崇尚”法治的“力度”、提升“传递”法治的“温度”,绘制新时代法治“作战图”,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增强“保障”法治的“厚度”,锚定科学立法的“作战目标”。当事而立法,因时而制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起点,没有科学合理的法律体系,依法治国就无法顺利执行,要增强“保障”法治的“厚度”,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同时,针对一些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新型毒品犯罪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从实际出发,丰富立法形式,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增强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不断提高精细化水平、专业化水平,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加大“崇尚”法治的“力度”,标定严格守法的“作战方向”。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守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公民,都有遵纪守法的义务,也有捍卫法律尊严的责任。党员领导干部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责任主体,要加大“崇尚”法治的“力度”,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头脑、付诸实践,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将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导向,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好榜样,推动形成社会主义法治文明新风尚。

提升“传递”法治的“温度”,确定全民普法的“作战原则”。法立于上,教弘于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普法是促进人民群众不断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根本途径,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信仰,必须不断提升“传递”法治的“温度”。一方面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推动法律知识直达基层、直通群众、更接地气。另一方面要打造“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为老百姓提供更精细、更专业的法律服务,不断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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