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对“人民满意”满不在意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委组织部 丛中杰

近期,根据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评选工作部署要求,各地相继公示并决定了拟推荐对象,在公务员队伍中掀起了一股“人民满意”的实干比拼“热潮”;同时,也在更深层次上为广大党员、干部划定了“人民满意”的时代标准。

人民满意是初心坐标,也是干事标尺。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干部“唯上”不“唯下”、“为己”不“为民”、不求“人民满意”只求“领导注意”。比如,为了博取上级关注,大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自己乐在其中,群众苦在其后;再比如,对于信访、拆迁、环保等难度大、见效慢、亮点少的工作,即便群众反映强烈,也不管不顾、敷衍了事,甚至态度蛮横、颐指气使,极大地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不把“人民满意”当回事,归根到底是政绩观出了问题。在一些地方,干部的提拔任用主要由上级决定,群众的“能量”非常有限。于是,部分干部错误地认为,与其“费尽心力”地让“人民满意”,讨好上级、迎合领导似乎更为“简单奏效”。另一方面,部分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将群众诉求视为“烫手山芋”,怕麻烦、绕着走,怕出事、躲着走,脑中想着自己,心里却没装百姓,身在基层“背对”基层。这是典型的利己主义、官僚主义,必须予以纠正。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党的十八大以来,之所以能够实现“党心凝聚了、军心稳定了、民心收拢了”,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通过作风建设拉近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距离。对于党员干部来说,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系牢与群众的感情纽带,“脚步向下”深入群众、融入群众,把老百姓当“自己人”,把“群众口碑”当“金杯银杯”,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领域精准发力,多办些“雪中送炭”的实事,少做些“花上垒花”的虚功,拿出破解难题的实招、硬招,兑现对人民群众的承诺。

选干部就是选人民的干部。对于组织部门来说,要把“群众公认”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前置条件”,深刻认识到选拔任用干部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一方面,要深入群众,多方位、多角度、多侧面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确保把人民群众的评价实实在在反映到干部选拔任用的结果上;另一方面,要在干部“进退留转”上赋予人民群众更多“话语权”,让人民群众“做裁判”“当考官”,真正将衷心为民办事、深得群众拥护的干部选上来、用起来,把不敢为民扛事、损害群众利益的干部滤出来、罚下去,确保将“人民满意”变成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硬道理”。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0)
上一篇 2022-05-25
下一篇 2022-05-25

你可能感兴趣的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投稿指南 网址导航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