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事项报告要“写”在平时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委组织部 杨博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领导干部每年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应当如实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年度集中报告后新产生的经商办企业情况要及时报告”。个人事项报告反映的是领导干部在“八小时外”的作风与家风,要坦坦荡荡、不避不讳地填好这份报告,必须要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要求贯彻到位,将个人事项报告“写”在平时。请收好这份个人事项报告“填表须知”,确保“下笔工整”“填表规矩”“言行一致”。

下笔要心存敬畏“不敢腐”,务求清楚明白。个人事项报告表由领导干部亲笔填写,必须要字迹清晰工整,读起来清楚明白,若是字“歪歪扭扭”“墨团丛生”,导致“看不清”“读不懂”,就只能推倒重来。字如其人,领导干部在平时也必须“清楚明白”。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一刻未歇,党中央坚持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以零容忍惩治腐败,形成了“不敢腐”的高压态势,领导干部“执笔”时要心存敬畏、把稳心神、端正态度,切记“白袍点墨,终不可湔”的道理,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入脑入心,面对一些关键时刻决不能“缴械投降”,对事项的来龙去脉决不能“含混不清”,做到“身正笔正字正”,在工作中心无旁骛、生活上“无欲则刚”,才能书写出美好的人生篇章,交好这份个人事项报告“答卷”。

填表时牢记规矩“不能腐”,切莫逾矩出格。个人事项报告表中表格方正,矩形的四条黑线示意领导干部在填写时要注意不要划“出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记“不能腐”的规矩,切莫本应该填的“格子”不好好填,反而在不该填的“格子”里“大做文章”。此次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规定》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并且说明了“领导干部职务层次越高要求越严,综合部门严于其他部门。”正是紧抓关键少数,告诫领导干部要遵守规矩、切莫“出格”,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的教诲,不做以权谋私的违规事,不当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将才干发挥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一心一意地为人民群众谋福祉、让党的事业增光彩。

承诺须发自内心“不想腐”,确保言行一致。填写个人事项报告须作出个人承诺,要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自愿接受组织监督和查核,这是确保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行之有效的必要手段,也是对领导干部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的重要要求。“人无忠信,不可立于世。”无论是面对党旗大声喊出的入党誓词,解决群众难题时说过的“最后期限”,还是履新赴任在大会上郑重的“表态发言”,这些对党的承诺、对人民群众的承诺不能成为“过眼云烟”“一纸空谈”。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承诺时要切实发自内心,做到“一诺千金重”,要时刻牢记自己说过的誓言,不要有“月黑风高无人见”的自欺欺人,不要信“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的花言巧语,不要存“富贵险中求”的侥幸心理,要以时刻的怀德自重、正心明德,构筑起“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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