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好“以案为戒”后半篇文章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油坊店乡选调生 刘晨雨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深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能力和水平,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开展“以案为戒”警示教育正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重要抓手。各级单位要写好“以案为戒”后半篇文章,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全面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坚固防线,以党永不变质确保江山永不变色。

基础在“案”,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以案为戒”要抓牢“案”这一基础。给腐败分子“画像”越精准,问题暴露就越彻底,越能触及“灵魂深处”,越能疏通“毛细血管”,越能激活“神经末梢”。查处一起腐败案件,通过抽丝剥茧、披沙拣金,往往能形成“拔出萝卜带出泥”的效果,揭开一个领域、一种类型腐败问题的“盖子”。千方百计“捂被子”的行为,想方设法“兜圈子”的举措和费尽心思“绕弯子”的念头,迟早会被一一揭露出来。手段再隐蔽、方法再多样,任何搞“易容术”、打“擦边球”、盖“遮羞布”、披“隐身衣”、钻“青纱帐”的举动,早晚会被开刀“手术”。

关键在“戒”,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以案为戒”要扭住“戒”这个关键。从“亡羊补牢”到“未雨绸缪”、从“悔恨当初”到“浪子回头”、从“追悔莫及”到“悬崖勒马”,实质上都是一种质的飞跃。干部出问题,组织也有责任。开展“以案为戒”不仅仅是警示党员干部,也是给党组织敲响警钟。一切都不会晚,一切都还来得及。惩治不是最终目的,治病救人才是根本。一次震慑,好比开出一副良剂,成功查处一起案件,好比打赢一场战役,不仅要能打胜仗,更要善于“打扫战场”,举一反三,搞好战后重建,真正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成效在“治”,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以案为戒”要把握“治”这一根本。制度短板、机制漏洞出现在哪儿,目标就要瞄准哪儿,方向就要对准哪儿,就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向哪儿发力,才能遏制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才能有效从根本上压缩腐败滋生空间。要解剖麻雀,找准病灶,对症下药,持续释放“惩”的震慑,发挥“治”的功效。要加强思想教育,锤炼党性,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既要铁面无私严查处,更要入情入理搞教育,让警示教育真正做到入木三分、入脑入心,真正做到“走心”而不是“走神”,使党员干部真正能在“以案为戒”中受到警醒、警示、警戒,在利益诱惑和金钱美色面前毅然“风雨不动安如山”。

“以案为戒”,重在“结好尾”“收好口”,不能“雨过地皮湿”“风过了无痕”,要常杀“回马枪”,视情况“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让“一阵风”“侥幸过关”无处藏身。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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