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体验式治理”进行到底?

我国一直都很重视体验式治理。强调官员必须遵守“恕道”,密切联系群众,深入民间、体恤民情;决策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治国理政者必须“以人民为中心”,深刻体察“人民美好生活”的愿望;以及大学生村官与选调生制度以及将基层工作经历作为干部晋升的必要条件等规定,无不体现了对基层工作经历或体验的重视。而实践中,体验式治理者不仅会遇到“人生地不熟”“水土不服”等问题,还可能出现“身入”而“心未至”的情况。如何将“体验式治理”进行到底?如何以“体验式治理”推进基层治理创新?

除了常见的干部挂职,体验式治理还有哪些情况?

体验式治理可以归为两类:一阶体验式治理,是治理者直接融入社会,深入社会生活,设身处地直接体验治理对象的世界,譬如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党员干部下沉城乡基层防控疫情。

二阶体验式治理,是治理者下沉到治理基层,身处社会治理界面的上方,不是直接去体验现实社会生活,而是换位体验基层治理者的治理实践。譬如,为加大2020年“拍蝇”力度,云南省师宗县纪委监委探索了“体验式”监督,到民政、医疗保障、税务等服务窗口实地体验,看有没有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这些问题。

还有不少地方的体验式调研实际上是一阶体验和二阶体验的混合,譬如深圳市领导干部2013年的体验式调研,既包括一阶的“挤公交‘挤’出对城市交通的真实感受”“‘压’马路寻找破解难题思路”,也包括“听‘吐槽’为群众解决身边难事”“看分房解决保障房配套问题”。

作为科层制治理的必要补充,体验式治理有何特征?

体验式治理的主要特征,一是体验性。与科层制治理主要借助对逐层上报的案牍进行理性分析而施行治理不同,体验式治理主要基于治理者的切身体验。其中包括治理者设身处地地去体察民众或企业的生活感受、需求与困难等,也包括换位思考他们对政府的期盼,对既有公共管理、公共政策或公共服务的感受与评价等。因此,体验式治理的知识基础不完全是理性的,还有属于非理性范畴的情感与道德。

二是零距离。科层制治理是一种有距离的治理:治理者与治理对象、社会现实之间的距离可能导致其无法真切地把握实情;决策与执行的分离、治理行动与治理效果的距离导致无法及时纠错。体验式治理则通过治理者深入社会现实,深入治理对象的“生活世界”和“意义世界”,力求实现与社会“零距离”,无限接近事实真相。

三是研究性。体验式治理是一种体验式学习过程,是一种学习型、研究型治理。不是为了体验而体验,而是为了治理而体验,是一种“自上而下”面对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探索过程。

四是合作性。体验式治理是一种合作式治理。体验式治理者深入社会生活,密切联系群众,向社区群众学习,与社区群众进行沟通对话,互相交流和分享经验;与社会治理利益相关者共同讨论既有社会治理方略的利弊得失,探寻问题的解决之道;联合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共同开展社会治理或完善社会治理格局。

五是反身性。体验式治理是一种反身性治理。体验式治理者兼具复杂的双重身份:既是治理主体,也是治理对象;既是治理的实行者,也是治理的受用者;既是整个社会治理体系的执行者、宣传者和受用者,也是其本位社会治理方略的倡议者、实行者和受用者。这种复杂的双重身份和反身性,有助于同时也要求治理者提出和制定切实可行的社会治理方案,有益于同时也要求治理者情境性地评估和反思既有的由科层制抽象制定的社会治理方案,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

尽管体验式治理者来自科层制,体验式治理属于科层化治理体系的一部分,但是从治理的逻辑与精神上看,两者的差异甚大。可以说,体验式治理是科层制治理的“解毒剂”和必要补充。

体验式治理的实操指南

由于过去我们一直是从干部培养、社会调查或充实基层治理力量的角度看问题,未能将其定位于一种治理模式。所以,我国基层社会的体验式治理基本上还处于个体化的实践探索阶段,少有可复制推广的共同知识,更谈不上深入的理论研究。互联网上能看到的大学生村官工作小结、领导干部体验式调研报告,大多是具体、零碎的工作纪实报告,缺乏可借鉴的工作方法与行动机制,缺乏有深度有广度的问题揭示与工作反思。为此,本文提出体验式治理的总体性工作任务和一般性操作要点。

体验式治理的总体性工作任务主要有四个方面:情境融入、参与式观察、行动性研究、总结报告。

第一,作为“空降兵”和“外来者”,体验式治理者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人生地不熟”“水土不服”。因此,体验式治理者不仅要“身入”,而且要“心至”,尽快了解和适应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包括语言、历史文化、风俗习惯、经济水平、人口规模与结构等。

第二,融入情境后,体验式治理者必须积极参与当地的社会治理实践,并进行反思性观察。参与式观察,其重点是观察和学习当地群众和干部的地方性知识和实践智慧。一方面要主动与当地群众交往,尽可能多地参与群众活动,总结分析其价值取向、行动策略、行事风格等;另一方面要主动参与、担当、配合和支持当地的社会治理工作,反思性观察当地的社会治理主体结构、行动方略、办事流程和治理绩效等。

第三,在情境融入、参与式观察过程中,体验式治理者势必会遇到一些困惑、困难或问题。此时,体验式治理者一方面要虚心向当地干部和群众请教,另一方面要开展行动研究。行动研究是指实践者在实际工作中为解决自身面临的问题而进行的研究,包括“计划—行动—观察—反思”四个步骤的循环。体验式治理者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择既有可行性又有必要性的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并基于初步研究和探讨提出行动计划,然后将行动方略付诸实施,接着观察和监测行动绩效,最后进行反思评估。如果效果评估不理想,应分析成因和吸取教训,或者重新按照上述四个步骤继续探索和改进;如果行动绩效不错,就补充分析其机理并撰写总结报告。

第四,体验式治理总结报告,从时间上可分为体验期结束之后的期末总报告和期中阶段性报告;从内容上可分为综合性报告和专题性报告。综合性报告,尤其是期末总报告,应有一定的深度、广度和高度,而不是既往工作的简单陈述。专题性报告可以是参与式观察和学习报告,但主要应是行动性研究报告。唯有如此,总结报告才能使读者或听众有所收获,而不只是完成一道行政程序而已。

此外,因为“零距离”,体验式治理者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都应当率先垂范,为基层群众和干部作榜样;克服具身感知中可能存在的认知偏差,如任意推断、过度引申、选择性概括、极化思维等;辩证处理好“融入”与“超越”之间的关系;既要重视情感治理,又要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绪。

此外,体验式治理的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可从以下六点着手。

一是可以体验式治理(含一阶和二阶)经历取代既有相关政策中的“基层工作经历”,作为干部选拔的必要条件;

二是基于自愿原则,有计划地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体验式治理;

三是建立行动研究学习与交流平台,促进体验式治理成果的共享与实践转化,并将其编撰成册用于培训和指导后续的下沉干部的体验式治理;

四是畅通信息反馈机制,使来自体验式治理者的意见或建议得到上级机构的充分重视;

五是优化考核和激励机制,使表现卓越者能够得以重用;

六是切忌对派出的体验式治理者采取“放养式”管理,可适当改善其生活条件,解决其后顾之忧。

本文信息来源为 人民论坛杂志及人民论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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