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村干部工作报酬”,你怎么看

为调动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今年以来,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参照当地农村劳动力收入水平,将村干部正职的月报酬由2651元提高到3500元,副职从1750元提高到3000元,其他人员的报酬也有相应提升。(9月11日 乡村干部报)

村级组织肩负着维护一方稳定、发展的重任,村干部是国家治理结构中最基层的干部,是基层工作的主体和基石,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纽带。“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随着工作重心的下移,村级组织承担的各项事务越来越重,既要配合乡镇政府工作,又要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既要宣传党的政策方针,又要为村民提供公共服务;同时还要协调村民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可以说,村干部就是村里的“大当家”“联络员”“润滑剂”“发言人”“多面手”。村级干部队伍作为“三农”队伍的特殊队伍,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起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笔者认为,提高“工作报酬”有利于提升村干部的“获得感”,增强“内动力”。

有利于提升村干部岗位的吸引力。长期以来,村干部的工作报酬低,使村干部的岗位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而村干部的工作就是和群众直接打交道的工作,村干部要处理村里的各种难点热点问题。村干部工作任务重,工作压力大、难度大,而工作报酬又不高,长此以往,便开始有了“混日子”的心态,少数村干部有了知难而退的思想。导致部分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村干部岗位缺乏吸引力,甚至有部分工作能力强的村干部想要“跳槽”。只有提高工作报酬提升村干部岗位的吸引力,才能让更多的村干部说出“村干部工作体面了,我们的劲头更足了。”

有利于激发广大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以“提高基础工资”为切入点,提高村干部基本生活保障。提高村“两委”委员的基础工资,同时,实行“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奖励工资”的薪酬制度,将村干部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相挂钩,提升了村干部的基本生活保障,强化了村干部的考核管理;拓宽了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保障范围,对任职一定年限而正常离任村干部给予不同档次的生活补贴,进一步强化村干部生活保障,稳定村干部队伍,使村干部“在岗有作为、晚年有奉养”,有利于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夯实基层党建基础。

有利于吸引更多的返乡人士投入乡村建设。“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党的十九大报告也号召“把党内和党外、国内和国外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的伟大奋斗中来”。由于疫情等原因,返乡人才的流动有利于乡村“聚才”的变化,把握住人才“返乡”机遇,提高乡村向心力、吸引力,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专业才能,村干部工作报酬提高了,岗位吸引提高了,“返乡”的人才就能够“待得住”、“用得好”,才能成为加快建设新农村提供重要支撑。

提高待遇是对村干部们现实困境最直接的回应,更是对广大村干部们的踏实工作作出的最踏实的肯定,同时可以提高村社干部工作热情,扭转村社干部的现实困境,进一步增加新农村的向心力、吸引力。

陈俊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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