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组织处理 建设高质量党员队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对组织处理原则、要求、程序等方面进行了统一规定。《规定》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就组织处理作出全面规定的党内法规,在此之前,组织处理主要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来执行的。《规定》的出台让组织处理有了具体的依据,为新时代从严治党、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有担当的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提供了有力保障。

坚持原则,优化干部管理办法。组织处理是教育、管理干部的必备手段,而党管干部的原则,则是党和国家干部管理制度的根本原则,是坚持“党要管党”在干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党作为领导力量的组织保证。作为一个执政党,如果在进行组织处理时不遵循原则,党的事业就失去了保证与权威。因此,党在对干部进行组织处理时,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原则,并根据原则优化干部管理监督办法。遇特殊情况时,在不突破原则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适当地调整处理力度与方式,帮助干部成长获益,让干部既不敢碰“雷区”、又敢闯“无人区”。

遵守程序,严守组织处理流程。《规定》规定了组织处理的十七种情形和四项处理程序。在此之前,组织处理的程序上在不同地域的各部门因种种客观原因在存在差异,组织处理的情形也不够明确。而现在《规定》的出台为组织处理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进一步规范了组织处理程序,为突出重点抓实干部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组织处理,坚持严的主基调,将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向末端延伸、向深处推进、向根源发力。

兼爱包容,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干部不是组织的最终目的,而是为了提醒干部、帮助干部进行自我监督、自我成长。当前恰逢“十四五”开局之年,党员干部要先行先试、敢闯敢拼、创新创造,为中国创造一个“更绿色、更创新”的经济和发展蓝图。但创新的过程中总会遇到问题、难免发生失误,此时我们的党组织应该要对这类干部表示出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的关心,在不违背《规定》原则的基础上,奖为公、惩谋私,敢纠错、真容错,免除干部担当作为的后顾之忧。并且完善制度设计,定好标准和实施方案,让组织处理行为有据可查,避免容错机制“停留纸面”,真正实现集严管与厚爱于一身。(文/岩口铺镇政府 张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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