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干部应当作风建设中“挖掘潜力”

近段时间,作风建设“1+3”系列文件在各大新闻媒体上引发热议,现实生活工作中也不乏讨论的声音,在乡村振兴的宏伟蓝图之上,年轻干部作为基层工作中的“攻坚力量”,更应当认真学习文件,领会精神,以新的担当作为新气象开展工作高质量新发展局面。

我们应当正确认识“潜力”,保持自知自明。作为具备发展和成长潜力的干部群体,广大年轻干部要正确认识自身能力,仔细思考自己能做些什么,要自觉肩负历史使命,坚定前进信心,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在爱国爱民、锤炼品德、勇于创新、实学实干中不断“挖潜蓄力”,以实际行动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我们应当警惕“澘力陷阱”,保持自警自省。所谓“潜力”,顾名思义,即潜在的能力、实力。潜力并非能力更非实力,从潜力到能力再到实力,尚有距离,更需努力。王安石笔下的“神童”仲永,5岁能写诗,声名早远扬,才气不可谓不足,潜力不可谓不大,然而却因疏于日常学习、忙于结交权贵,耽误了自身成长,长大后平庸如常,着实令人唏嘘。可见,倘若错把潜力当能力,甚至自以为拥有非凡实力,而一味地沾自喜、得意忘形,甚至大吃“天赋老本”,只知“输出”不知“输入”,最终只能落得才思枯竭、江郎才尽的境地,更有可能因为疏于最基本的自我要求和进步而与世脱节、不及常人。如此现象,引人深思。

我们应当充分“挖潜蓄力”,保持自立自强。现实中,有一些年轻干部同样本很有潜力、很被看好,他们是领导认可、组织培养、群众公认的“好苗子”,“学历高”“素质好”“潜力大”是他们身上的闪亮标签。然而,本应茁壮成长成才、为事业发展贡献力量的他们,有的却错把潜力当能力、误把希望当现实,从而放松了对理论学习、实践锻炼的自我要求。
如何正确看待和挖掘力,从而真正提升能力和增强实力,其中大有学问。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提出的“七种能力”要求,为年轻干部提高能力明确了奋斗目标,指明了努力方向。要对照“好干部”标准、“七种能力”要求、模范人物事迹,客观全面地审视自己,明确自己的长处有哪些、短板在哪里,知晓自己的潜力是什么、如何去挖掘,既要提振精神状态,又要提升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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