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法治基石 助力乡村振兴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清晰生动地勾勒出一幅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法治蓝图,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为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夯实基层法治基础指明了方向。当前,我们要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积极实施以村“两委”为重点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乡村振兴厚植“法治文化”土壤。

(一)夯实法治建设之“本”,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引导村干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和解决村内事务,村务管理逐渐法治化、规范化,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突出新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打造基层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让村民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浸润,营造美丽乡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二)倾注法治建设之“魂”,培养基层法律明白人

按照法治乡村建设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目标要求,坚持实践创新,引导基层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不断引领法治乡村建设推向深入,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贡献乡村力量。一是培养本村本区域的“法律明白人”,组织村(居)法律顾问,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基层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二是积极开展送法进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安置社区宣传活动,组织普法讲师团利用“法律明白人”培训、院坝会、“法治村村行”、“送法进村寨”等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坚持新媒体传统媒体优势互补的学习宣传模式,充分依托各单位部门微信公众号推送法律知识、条文释义等信息内容,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三)强化法治建设之“力”,夯实公共法律服务

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建立健全市、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使人民群众足不出村就能实现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配优配齐一村一法律顾问,将法律资源配置引入社会治理,发挥律师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同时,各村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法治宣传、宣讲活动,以宣讲的形式将法律大餐送到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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