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为政之道,要在得人。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只有坚持不懈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对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才能为选贤任能提供有力保障,才能切实选好人、用好人。

要搞好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要深入,不仅要看学习领会《条例》的情况,还要着重了解执行各项具体规定的情况;不仅要看程序是否合规,还要了解是否存在走后门、拉关系等不正之风问题;不仅要看全程纪实,还要对选拔任用的结果进行科学评价,着重了解选用的干部是否优秀,有没有识人不准、用人不当的问题。

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坚决防止和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防止和杜绝这类现象的发生,必须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上下功夫。推荐干部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注重群众公论。在干部考察工作中,要完善考察方法,全面了解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防止考察失真失实。讨论任用干部要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对于受到信访举报较多的干部,使用要慎重。要充分征求纪检机关意见,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要深入调查核实。

要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要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行为,要排除干扰,一查到底。一些典型的案件,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必要时可在新闻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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