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 大有作为

2月25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宣布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奋斗的起点。”在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的同时,我们必须乘势而上、再接再厉、接续奋斗,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要进一步提高思想和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工作要向做的好,先要弄清责任在哪,怎么做?一方面,我们应该认识到,乡村振兴对组织部门是主责,不是副业,要以舍我其谁的担当,主动扛起乡村振兴的大旗,找准工作着力点和切入点,主动作为,努力为深化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要发挥好党员干部思想教育职能,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乡村振兴决策部署,从根源上激发工作主动性。另一方面,我们应该认识到,过去的扶贫政策、扶贫制度不能松懈,要坚持和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工作组等制度,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要进一步关心关爱基层干部“正确的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实践证明,成功的扶贫需要选拔任用态度端正、敬岗爱业、有谋事创业激情、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乡村振兴也一样,我们要把好驻村工作队、工作组的“质量关”,选优配强作战团队,才能保证未来乡村振兴有作为、有实绩。要强化正向激励力度,进一步提高乡村振兴一线干部使用力度,根据个人素质选拔一批优秀的基层干部定向培养,发挥所长,注重从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提拔担任领导岗位,有了“奔头”才能有干事“劲头”。

要进一步选优配强村级组织带头人。村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村子强不强,要看领头羊。实践证明,一个村集体能不能发展的好,有没有一个好支书至关重要,支书能不能带领村级党组织发挥作用至关重要。要深入推进党建促乡村振兴,全面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继续把“党性强、人品好、能带富、会治村、威信高、自身廉”的村支书选出来培养好。拓宽人选范围,重点从外出务工经商创业人员、大学生村官、本村致富能手中选配。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对本村没有合适人员的,大胆从机关公职人员中派任。加强对村党组织,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的绩效考核,坚决撤换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的村党组织书记,实现用好一个人、带动一大片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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