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组强村” 怒江泸水出硬招抓实乡村治理

针对基层治理体系不完善、治理能力不强的现实问题,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将抓党建基层治理贯穿始终,以细化治理单元、抓实村民小组治理为着力点,以组带村、联村推乡,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市农村治理能力实现提档升级。

党建引领,组织架构“硬”。坚持党建引领,以“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小组长+治理委员会委员”为基本架构,在全市各村民小组成立村民事务治理委员会,设立主任一名,并设有贫困情况监测员、社情民意联络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暖心服务帮扶员、风险隐患防范员、法治新风宣传员、信息情报收集员“七大员”。主任优先从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党总支下设支部书记中选任,其他委员从公益性岗位、优秀党员、热心群众中选出,对于人数较少的小组,一人可身兼多职(最多不超过三个职位)。全市71个行政村同步建立了919个村民治理委员会,共配备了3210名治理委员会委员,实现了治理委员会及成员村组全覆盖。

各负其责,运行模式“优”。坚持村级党组织主导,村民委员会统筹,村民小组具体实施的运行模式。村民委员会负责监督各小组治理委员会的运行情况和治理效能,发现问题、及时纠偏,精准指导促进科学治理。治理委员会主任负责本组治理委员会的综合管理,包括对治理委员的日常管理和调度,各治理委员则对照本岗位职责各司其职。截至目前,村民委员会监督指导村民小组治理委员会213次,发现并及时解决运行问题35个,全市各个治理委员会运行更加畅通、模式更加调优。

严管厚爱,履职劲头“足”。对村民小组治理委员会实行动态管理,推行一年一研判、一年一调整,对于不履行职责或在岗不在状态的治理委员,坚决调整撤换。对治理工作成效评比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镇)党委领导班子、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队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作为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年度绩效分配的重要依据,作为治理委员会成员优先享受市级部门公益性岗位补贴、产业就业扶持等物质待遇和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截至目前,聚焦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到户到人监测贫困、及时分析研判易返贫致贫群众1439户次,开展社情民意联络523次,组内协调化解矛盾纠纷143件,暖心服务帮扶1357人次,法治新风宣传850场次。

“抓组强村”促乡村治理行动,是泸水市在推动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有效探索,当下“抓组强村”治理模式初具雏形、成效初显,在今后的实践探索中,将继续完善优化、持续走深走实,力争为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泸水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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