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干部实绩须坚持“三观”

当前,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如何考准考实干部实绩,直接关系到选人用人的质量。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强调,“必须健全考察机制和办法,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深入了解干部”。这为考准考实干部实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要运用系统思维兼顾全面考准考实干部实绩,把好干部发现使用起来。

考准考实干部实绩要坚持“实绩观”。重实绩,是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重要标准。如何把握好这一关键标准,让头脑清、眼界宽、肩膀硬、步子稳、腰板正的干部得到合适的岗位,考验着我们能不能用全面的观点审视干部的政绩。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对待领导干部的“政绩”要透过现象看本质,看干部在征收拆迁、违建治理等攻坚克难中的担当,看干部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中心大局中的作为,看干部在工作纪律、生活作风等为人处世中的表现,并最终以广大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为评价标准。

考准考实干部实绩要坚持“全局观”。在考察评价干部的实绩时,不能脱离客观环境、自然条件和历史背景而孤立地单纯地看各种数据、指标。要充分考虑主观努力与客观环境的差异,结合干部任职地区诸如发展规划、经济基础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实际因素,并根据不同的标准去考核认定该干部的工作能力,准确反映干部的德才素质。对于单位基础好的,要看有无创新;单位基础差的,要看面貌是否改变。不仅关注现在,还要关注“过去”,以准确地把握现任干部实绩。

考准考实干部实绩要坚持“发展观”。在考察认定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过程中,既要看到近期的“显绩”,也要看到长远的“潜绩”,并予以肯定。不能简单以看得见的“显绩”去考量,而要多从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社会管理等尽管一时看不见成效,但利国利民的长远“潜绩”中去研判分析、考核评价,让看不到的“潜绩”亮出来、晒出来,让那些扎扎实实打基础、默默无闻作贡献,真正具有“潜绩”的干部得到关心和重用,形成“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干部作风实、发展环境优”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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