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组织工作条例从自身做起

2021年5月22日,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七章46条,主要从领导体制和职责、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干部工作、人才工作、保障和监督等四方面阐述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这是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也是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的基本遵循,结合自己工作实际,认为践行《条例》必须从自身做起。

一是做组织纪律的践行者。组工干部作为管干部的干部,自身素质必须过硬,牢记入党誓言,带头遵守党章及各项党纪国法,特别是组织纪律,做组织纪律的忠实践行者。今年是换届年,换届是全市的重点工作,全市干部、党员的眼睛都在看着组织部门,稍有不慎,影响会十分恶劣。作为组织部门的一员,要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条例》及相关换届纪律,做到不外泄干部信息,不外传小道消息,不助长歪风邪气,不妄议组织决定,坚决维护部务会权威。

二是做组织工作的多面手。《条例》中所列组织部门主要的工作职责中领导体制和职责、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干部工作、人才工作、保障和监督等四方面的内容,在乡镇从事组织工作近5年,多多少少都有涉及,但总感觉不深入,不系统。现在有机会到权威的组织部门学习,应当珍惜机会,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之余,多学习党的相关政策理论,多向其他同事请教交流,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做新时代组织工作的政策通、多面手,从专业的角度维护组织部门的形象和权威。

三是做党的组织理论传播者。基层工作期间,让我深刻体会到,党的好政策能不能落地生根,基层工作人员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作为一名组工干部,是党与干部和党员及群众的桥梁纽带,党的最新组织理论、最新干部政策,需要我们做权威的解读,从而正向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导群众拥护党的领导。于我个人而言,做一个忠实的党的组织理论的传播者,不管走到哪里,都能把组织的相关价值、原则及理论宣传,用自己的专业和热情影响身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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