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的真民主

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要看人民有没有投票权,更要看人民有没有广泛参与权;要看人民在选举过程中得到了什么口头许诺,更要看选举后这些承诺实现了多少;要看制度和法律规定了什么样的政治程序和政治规则,更要看这些制度和法律是不是真正得到了执行;要看权力运行规则和程序是否民主,更要看权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监督和制约。人大制度的优越性在乡镇所体现的就是基层民主建设,但是现实生活中人大代表所履行的职责与民主建设还有不小的差距,与人民所期望的目标还有不小的距离,与宪法、法律所规定的还有不小的差距。归结于上,为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我镇积极探索人大工作的新方法,通过学习一系列文件举措来增强理论知识水平,通过向先进事例乡镇学习来增强工作效率。通过学习和实践来提高我镇村民的民主选择权,提高村民的生活幸福感。

从实践来看,我镇在解决村民民主决议上有很多方式方法,比如:建立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重大项目通过四议两公开等等,通过建立这一系列举措让我镇村民的民主权得到有效保障,甚至村民还可通过纪委监督部门举报违法乱纪行为。在去年年底的支村两委换届过程中,我镇严格遵循村民自选的原则,让村民自己选择有能力、有威信的人担任村干部,村民投上的神圣一票,体现的就是村民当家作主。

从效果来看,一是有利于民生项目的顺利实施,当遇到重大民生项目时,先通过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再通过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一系列透明举措来保障资金和项目的透明度。二是充分体现民意表达,干部工作坚持问需于民,解民所需。通过村民小组会、户主会等形式充分了解村民民生所需,使所办实事更加顺应民心,所办结果更加贴合实际,真正把人民所需的事情变成干部工作日常。三是提高村民的满意度、增强村民的幸福感,民生项目的最终意义就是解决群众所需,可能只是一段沟渠,灌溉的却是民生之本,可能只是一盏路灯,照亮的却是回家的方向。四是提高政府的信服力,以政府为抓手,村(社区)为着落点,用规范合理的流程解决民生事项,让政府、党委、人大的角色定位更加明确。职责的划分,效果的体现,充分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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