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农村居家养老问题的几点思考

进入新时期,养老物质条件与文化认知都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社会养老的内涵和层次变得更加丰富的,其应该是经济供养、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的有机统一。居家养老所提供的与老年人生活相关的多层次服务,包括了物质供给、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休闲娱乐等一系列服务,这些服务的有效供给都需要通过新型养老机构、社区和地方政府的有效整合来实现。为达到优化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资源配置和推进农村居家养老社会化的目的,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快各类养老服务资源的整合与发展

养老资源是政府、社会、社区、家庭等养老主体所拥有的能够对养老事业带来实际效用,并有助于其发展的一切资源。一些必要的基础设施是能够正常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基础条件,也是组成众多养老资源的核心,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医疗保健所等。必要性的基础设施建设是目前发展我国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任务,结合当地区域养老服务建设的实际情况,根据当地老年人真实需求,在征求各方意见与建议之后,当地的各个部门应统筹协作,努力整合多方养老资源,加快基础性的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以此来推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体娱乐等服务项目的有效开展,便利当地老年人的养老生活。

二、提升服务队伍的专业化

第一,要成立规范的管理队伍,实现内外部组织结构的有效结合,在队伍内部处理专门的管理委员会,由他们来引导当地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这些管理人员应由乡镇、村社的有关人员组成,并明确内部的职责和权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管理队伍的工作能力也是十分必要的,一个合格的管理者不仅应具有相关的管理知识储备、社区工作经验、技能和人际沟通能力,还要能第一时间去详细地了解国家关于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政策,根据实际条件去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要建立起能够相辅相成的两支专职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专职人员和志愿者。

一支是专职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员队伍,主要由熟悉当地老年人基本情况的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和社会上招聘过来并经过一定工作技能培训的农村妇女为主。农村地区的中年农村妇女是一个非常熟悉本地区老人基本情况的群体,因而她们能够提供许多满足老年人实际需求的养老服务。具体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专职队伍也应当主要由农村妇女组成,但由于农村妇女群体的文化水平总体来说偏低,有必要对她们进行专业的工作技能培训,督促其加强职业能力学习,让其掌握相关的服务知识从而提高整个队伍的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另一支是来源广泛的志愿者服务队伍,他们主要是由一些学生志愿者、农村党员、邻居老年人和社会热心人士等组成,并以年龄尚不算高,身体较为健康结实的当地老人为主力军。在志愿者队伍初创的建设阶段中,可以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接受一些有能力的学生志愿者,同时吸纳有爱心、有经济实力的人充实到志愿者队伍中来。同时,为了鼓励志愿者的服务热情也应当对志愿者群体给予适当的物质精神肯定,例如表彰、证书等。此外可借鉴城市社区的志愿者“以服务换服务”的做法,开展互惠互助型的养老体验活动,即每当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一次义务服务后可从管理者那里得到一张“志愿服务证明卡”,当志愿者本人也需要相关的养老服务时,可以凭此卡获得其他志愿者提供的养老服务。这种做法能够很好地提高志愿者参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吸引其投入到这一服务队伍中来,使志愿者队伍能够实现长久稳定发展。

而且这两支服务队伍在以后的工作中可以互为补充,相互促进。专职化的服务队伍拥有稳定的工作人员,服务够专业,以有偿或低偿服务为主,可以主要为通过政府购买来得到服务的家庭困难、行动不便老人提供上门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服务队伍则主要通过随机组队、按时活动、邻里相守等方式,为有服务需求的农村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看护与照料、精神抚慰等多种形式的无偿服务。

三、加强居家养老模式的宣传,营造和谐的农村居家养老氛围

在不断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推广工作的同时,我们要认识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对一些农村群体来说仍然是一个新事物,再加上农村地区整体的文化水准不高、生活观念比较陈旧等实际情况,使得农村地区很多人对它不了解或不适应,这也是正常的。因此,我们要注重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及时地向村民宣传这种养老方式,使当地的养老文化能够与时俱进,人群养老观念可以及时跟进。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在农村开展居家养老宣传:

一是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或专家讲座等形式加强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背景、内涵、意义等的宣传;二是加强对农村老人思想观念、消费意识和生活习惯等的教育引导。三是加强对家庭子女是赡养老人的法定第一责任人的教育,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青年人比较了解的新媒体,例如微信、微博等加以推广。四是加强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教育培训和督导检查,并及时地向农村老人进行调查,反馈工作效果,以确保相关的措施可以得到有效落实。

随着这些措施的坚实推行,农村居家养老的良好风尚也将逐步建立起来。

四、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完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各项内容

当前我国多数农村地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经济来源主要是村(社区)自筹资金、社会捐款等,政府财政支持力度仍然不够。这使得能够投入到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来的资金规模较小,资金来源也不稳定。因此,政府财政部门当前应推行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扶持政策,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也要积极引导一些相关的慈善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其中,鼓励社会力量进行量力捐助,使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资金能够充实起来,也能更好地走向社会化、市场化。

与此同时可以通过扩大服务对象范围来完善养老服务内容,首先要合理地选定服务对象,先抓重点,优先保障农村贫困、高龄失能、残疾病痛及孤寡老人的养老保障需求,再扩展到一般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其次要不断完善服务项目,集中力量开展需求最迫切的服务项目,再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和农村老年人的现实需求拓展更深层次的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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