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行动的逻辑———“让村庄更美 乡镇更优 县城更强”

中央《“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并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要求“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笔者以为,这是中央高瞻远瞩的英明决策,很有现实意义。

据统计,目前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44%,2018年底全国人户分离人口数量超过2亿人,其中绝大多数是农民工。即便这2亿人户分离的人口全部进城,也还有大约5亿多农民在农村。鉴于此,笔者以为,我国城镇化的主要路径是在农村、在乡镇就地实现“市民化”,为此,乡村建设行动应该实现“村庄美”“乡镇优”“县城强”。

首先,村庄美农民才有生活美。笔者曾在安徽巢湖“三瓜公社”调研,那里的经营者告诉我,有一年清明节假期,“三瓜公社”的三个小村庄接待了40多万周边城市来的游客。这一现象的发生,其实道理很简单:与城市相比,村庄更贴近自然,人人都会向往。因此,回归人性,这是乡村建设的逻辑起点。既然如此,美化村庄就显得十分必要。如果能够按照中央的要求,“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讯、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改善乡村厕所、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让农村人居环境变得更美,更适合居住,不但农民愿意住在农村,很多城里人也会到乡村享受贴近自然的生活。

其次,乡镇优农民才会收入高。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收入普遍不如城市,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乡村产业匮乏。但是,不管是以历史眼光纵向看,还是以国际视野横向看,农村都不必然是收入低的地方。如果能够优化乡镇的产业结构,创造更多的创业就业机会,农民在乡镇也能够获得更多的非农收入,在农村地区也能增加他们的报酬。比如,改革开放后,浙江省很多农村地区的农民在家里办家庭作坊,生意做得红红火火,如永嘉市桥头镇的纽扣产业、诸暨草塔镇的袜子产业等等,成就了著名的“块状经济”,很少有人离开家乡,到外县外省打工。因为他们在当地乡镇创立了自己的产业,在家门口就能获取优厚报酬。

这种现象在西部地区也有。我曾经在广西玉林市福绵区福绵镇、北流市民安镇调研,福绵镇的两个农民改革开放早期在广东摆服装摊,后来回家带领村民做牛仔裤,几十年下来福绵成为“牛仔裤之都”;民安镇在三环陶瓷产业的带动下,也已成为中国日用陶瓷名镇。这些地方虽然地处欠发达地区,但大部分村民在家门口就能够获得丰厚报酬而不用背井离乡,外出谋生。

所以,乡村要振兴,首先乡镇产业要优。如果能够按照中央的要求,优化乡镇的产业结构,完善乡镇的基础设施,让乡镇从单一的行政中心,转变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让农民在家乡实现有比较优厚报酬的就业,乡村必然会成为农民的理想归宿地。

第三,县城强农民才会幸福。县城作为农村地区文化、政治、经济中心,除了要成为县域经济的领头羊之外,还应是为农民提供教育、医疗、健康、卫生、消费等服务的综合服务中心。县城除了成为农村地区产业聚集中心,满足农民工返乡就业需求之外,强化县城的综合公共服务功能,让其为县域之内的农民提供周到的综合服务,是农民获得感、幸福感提升的重要保障。

我国的县城与农民生活的村庄之间的距离通常在50公里左右。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投入,交通条件已大为改善,50公里左右的距离已不算遥远,农民可以很便捷地进城享受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建设》提出“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其科学意义就在于,通过对县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的强化,能够让县域之内的农民,不管是住在乡村,还是住在县镇,都有条件享受到现代城市文明,在家门口完成自己的市民化过程。

综上所述,美化村庄环境让农民生活美,优化乡镇产业让农民生活更富足,强化县城服务让农民幸福感更强,以此真正实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并形成“村庄—乡镇—县城”网状聚合,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是乡村建设行动应该遵循的内在逻辑。

(作者为江苏大学教授 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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