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牢“三项职能” 把群众的事当成天大的事

党员干部要“把群众的事当成天大的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每天与群众零距离接触,一言一行都代表党的形象,工作实践中,我们要切实抓牢“三项职能”,把监督做深、把执纪做细、把问责做实,切实维护党中央权威,提升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的本领。

一是把监督做深。基层纪委面对的大多是农村案子,查处的对象大都是村级党员干部,有些领域存在监督盲区,或者监督触角不宜延伸,或者延伸起来有很大的阻力,但这恰恰是我们要把监督往深处“拽”的原因,往往是监督触角触不到的地方,反而是群众心里最有“疙瘩”的事,也是最容易发生“烦心事”的地方。鉴于此,我们在农村要把监督触角往深里走,决不能浅尝辄止,蜻蜓点水,浮在面上,瞄准群众最关心的“三资”、账目等关键环节,有的放矢,以一杆子插到底的精神,把监督做深,让监督生威见效,更好地为群众解决问题。

二是把执纪做细。部分村级党员干部对党纪处分并不“在乎”,从心里认为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基本不能影响他们的物质利益,戳不到他们的“痛处”,鉴于此,对这类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干部,要往“心里”做工作,要站到政治角度、纪法角度、社会角度等多个角度给当事人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做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做细执纪“后半篇文章”,通过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凝聚起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强大正能量,更好地锤炼为民服务的本领。

三是把问责做实。执纪问责是监督的延伸,在问责过程中,要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在权限范围内上查一级,严肃追查在群众身边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找准责任主体、找准作风问题、找准背后违反党纪违法问题,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增强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尤其要有阶段性、针对性对群众关注的民生方面开展专项问责,把问责做实,增强震慑力,坚决斩断侵害群众利益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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